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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弗里兹·哈鲁曼一八七九年十一月二日出生在汉诺威市。他的父亲叫古斯塔夫·哈鲁曼,母亲叫弗娜。父亲是街上打更的,同时还兼职给市厅看门。弗里兹是他母亲弗娜在四十三岁时生的,她一共有三儿三女,他是最小的儿子。父亲是个口碑不好的醉汉,长兄却很努力,最后在柏林市担任税吏。他还有一个哥哥,由于对幼女施暴所以长期被关在监狱里。弗里兹还是少年时,他的三个姐姐就都开始从事卖淫活动了。

    不用说这样的家庭环境给他的生活投下了致命的阴影。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人们就认为他日后一定是个危害社会的不良少年。他的兴趣和行为怎么看都不像个男孩子,完全像个女人。十五岁的时候他小学毕业了,不久后又去了纽·布莱萨赫的士兵培养所,之后就被编入了军队。但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就得了很重的癫痫病。到底是不是有癫痫病,这一点非常奇怪,因为他自称是有很严重的日射病,被送到陆军医院后不久就被军队开除了。哈鲁曼喜欢男人,性取向异常,这一点在他兵营生活时期就被发现了,还经常非常亢奋。

    回到汉诺威市后,父亲便不做打更和市役所的零工了,自己开了一个小规模的卷烟制造厂,弗里兹也到这里来工作,安定下来时,他在军队里的变态病就再次发作了。他对在空地上玩耍的附近孩子们的行为立刻引起了人们的注意,最后被作为精神异常者送到了郊外莱茵河畔的市立精神病医院里。六个月后他从医院里逃了出来,跑到了瑞士。之后很长一段时间,他好像又没有什么事似的工作着。最初是在短艇上做船工,之后又在药店里工作过,并且存了点钱。两年后他再次回到了汉诺威市,之后和一位姓名不详的女人恋爱并且结婚,当她怀孕时,他又把她抛弃了。他悄悄地加入了国防预备连队,作为士官的随从在那里待了三年,后来称神经衰弱而离队。他在部队里的评价还不错,所以离开时还颁发了善行奖章给他,并且给了一些奖金。他第四次回到了汉诺威市。他原来一直和父亲性格不合,在一起生活的时候经常吵架。连经常醉酒的父亲对弗里兹的行为都不感兴趣,那个时候弗里兹经常袭击孩子,所以给一家人也造成了很多的麻烦。父亲渐渐无法忍耐,去警察那里告发了他,弗里兹也因此被第二次送去接受精神鉴定。脑科专家和神经系统的医生当着哈鲁曼一家的面共同为弗里兹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因为弗里兹的父母,医生出于起码的道德责任感,不能立刻判断弗里兹·哈鲁曼就是精神病。换句话说,他不是精神病,一九零四年夏天被放了出来。正好在二十年后的几乎同一个时间里,他被送上了断头台。

    在把杀人作为一种职业之前,很多时候犯人会从事一些盗窃和诈骗的勾当,很多的前科给后面的犯罪埋下了伏笔,哈鲁曼也是如此。实际上,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不停地在进出监狱。罪名有各种各样的,抢劫、强奸少年、盗窃、诈骗等。在这期间他的父亲也多次试图让儿子弗里兹从事正当的工作,先是让他和自己一起做卷烟制造,后来又让他试着去炸鱼店工作,但是最后都以失败而告终。之后他就变得很低调,隐居在后街和一些惯犯为伍,这让父亲古斯塔夫和母亲弗娜都惊呆了,从此便和他断绝了来往。弗里兹在莱茵河岸的仓库里担任发货员一职,之后由于偷窃仓库里的物品被发现判处了五年的监禁。那是一九一四年的事情,哈鲁曼就在大战期间被送进了监狱。一九一八年他出狱了,发现整个社会都变了,萨克森州正处于战后的饥饿状态。旧的社会制度和德意志帝国一起倒下了,新的制度正在兴起,但还没有完全站稳脚跟。哈鲁曼觉得在这个交替的时期,不必害怕警察。他在罗艾斯特拉塞开了家肉店,在公共市场或者停车场里糊弄地卖着肉,虽然物资平凡,但不久他的小店营业额就开始上升了。

    公审于一九二四年七月三十日开始,在汉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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