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节
“幸会,屁啦。”
他背对着我,我跟在他后面进门,把门关上。他的公寓是一栋灰暗、粉红色的砖造建筑,在石东汉主要大街曼特维尔路上。建筑低矮而丑陋,两层楼高,大概有十六个单位。我猜唐纳的小套房是典型规格。客厅摆一张折叠式沙发床,沙发坐垫下露出肮脏的床单。厨房小到连煮一个蛋都成问题。左边是浴室,我可以听到持续不断的滴水声。一只骨瘦如柴的蟑螂沿着沙发边上的护壁板跑过去,可能不是寻找食物,而是被蘑菇云一般悬在客厅上空的大麻烟熏得头昏眼花,迷失了方向。
唐纳扔走一些沙发上的报纸,好让安琪坐在一张六英尺高、四英尺宽的凯斯·理查兹海报下。我看过这张照片,70年代初拍的。凯斯看起来嗑了药神情非常恍惚——见怪不怪——倚着一面墙,一手拿一瓶杰克丹威士忌,另一手夹着一根从不离手的香烟,穿了一件上面有“米格逊毙了”几个字的t恤。安琪坐下,我插上门栓,从枪袋拔出我的枪,唐纳抬头看我。
“嘿!”他说。
“唐纳,”安琪说,“我们时间不多,所以长话短说。”
“这跟AFF有什么关系,好小子?”他盯着我的枪,虽然枪还垂在我膝盖边上,尚未举起,他却像挨了一巴掌似的退缩回去。
“AFF是胡诌的,”安琪说,“坐下,唐纳。立刻。”
他坐下。他是一个苍白、瘦削的黄毛小子,浓密的黄发剪得很短,竖在苹果形状的头颅上。他看看他面前咖啡桌上的大麻烟斗,问:“你们是缉毒队的?”
“我讨厌蠢人。”我对安琪说。
“唐纳,我们不是缉毒队。我们是有枪但没多少时间的人。所以,安东尼·里萨多死的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他两手啪的一下拍在脸上,用的力气之大,我确信会在他脸上留下五爪痕迹。“喔老兄!这跟东尼有关?喔老兄,喔老兄!”
“这跟东尼有关。”我说。
“喔,好小子!”
“告诉我们东尼的事,”我说,“立刻。”
“但讲完你会杀我。”
“不,我们不会。”安琪拍拍他的腿。“我保证。”
“谁把古柯碱掺进他的香烟?”我说。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你撒谎。”
“我没有。”
我举枪瞄准。
“好啦,我有,”他说,“我有。拿开那玩意。拜托?”
“说她的名字。”我说。
“她”字震住了他。他看着我好像看到死神一样,整个人缩进沙发,腿离地升起,手肘紧贴着麻雀般的胸膛。
“说。”
“黛丝丽·斯通,老兄。是她。”
“为什么?”安琪说。
“我不知道。”他摊开两手。“真的。我不知道。东尼替她干过一些狗屎,违法的事,但他不肯告诉我是什么。他只是说,老友,离那马子远点,因为她不是他妈的什么好东西。”
“但你没有离开。”
“我有,”他说,“我有。可是她,老兄,她跑来这里,说是要买一些大麻,明白吗?而且,老兄,她,我一定要告诉你,她啊,哇,我只能这么说。”
“她干你干到你的眼珠子旋转。”安琪说。
“连我的脚趾都在旋转,老兄。好像是,唉呀,我只能说,迪斯尼乐园应该用她的名字命名云霄飞车。明白吗?”
“香烟。”我提醒他。
“是的,对。”他低头看他的大腿。“我并不知道,”他轻声说,“里面有什么。我对上帝发誓。我是说,东尼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看我。“我最好的朋友,老兄。”
“她叫你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