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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最后的公开审判
    审判长:姓名是?

    支仓喜平:支仓喜平。

    审判长:年龄呢?

    支仓喜平:四十三岁。

    审判长:职业是?

    支仓喜平:《圣经》贩卖业者。

    审判长:出生地在哪里?

    支仓喜平:山形县里赐郡。

    那位看官问了:笔者为什么累述,如此容易明白之事呢?……诸位读者看了他的年龄之项,有何感触?他被抻乐坂警察署逮捕,遭到起诉被断定有罪,站上公开审判第一庭时,回答的年龄是三十六岁,对不对?可是现在却回答四十三岁,亦即,他人生中从三十六岁至四十三岁的最宝贵岁月,完全埋葬在羁押狱中,岂能不让人为他洒下一掬同情之泪?

    当然,这包括拘留长达八年、超过七年的牢狱生活,乃是他故意延搁的。第一审就被判处死刑,如果依照正常审理,支仓喜平的生命,早在数年前就已经结束了,所以,也许有人会说他是自愿延长这种痛苦。

    但是,若想到在这漫长岁月里,他一心一意,企图逃避死刑,静坐希望离开一次,却无法达成心愿的黑暗牢房里,征服一切痛苦,为诅咒世间、诅咒世人而活的生存欲望,与痛苦折磨,绝对会令人为其可怕的执念战栗,为其身为一介人类的苦恼而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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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长的讯问,由盗窃《圣经》至纵火事实,然后转入了关于小林贞子的事件。

    支仓喜平针对审判长的讯问,坚决地表示并未对小林贞子施暴,而是彼此情投意合地通奸,同时,也未在她前往医院途中带走她。

    当审判长要更深入追究时,支仓咆哮着回答道:“在高轮警察署的调査报告被藏匿起来,写给神户牧师的信件,又被藏起,被告不知道。”

    “混蛋!这么说……”审判长也怒形于色,“因为没有那些数据,你就无法申辩了吗?”

    审判长的话,好像造成了支仓喜平相当大的打击,他忽然大叫:“不是的,被告并非不能申辩。既然这样,那被告就详细申辩。”

    公开审判开始时,因为未详读数据,而不愿答辩的支仓喜平,此际像是澳堤的洪水一般,滔滔雄辩数千言,而且纤细入微,令满庭哑然。

    “关于整个事件,必须从最初开始说明,希望审判长耐心听。”

    他详尽叙述当时的情景,尤其是他与小林兄弟,以及神户牧师之间的关系。

    “神户玄次郎牧师当时拿出原稿,要被吿一定要写道歉函,但是,被告拒绝了,表示何不和定次郎三人,一同去找阿贞,当场问明白,是强奸或者通奸。可是,神户牧师不答应,让被告为此非常困扰。定次郎甚至曾经趁被告不在家的时候,借着酒醉,来被告家门外,大声吆喝,宣称这家的主人‘强奸我家的女孩儿,导致感染上淋病,却连医药费都不付’。被告不是没有付医药费,只是和定次郎见面的时候,收据却不巧丢掉了,关于这点,只要去医院一问即知。”

    支仓喜平一开口,立刻口若悬河地,滔滔不绝叙述当时的状况,约莫数十分钟,最后说:“依上述事实,足以证明,被告并未强奸小林贞子,更没有杀害她。”

    审判长还想讯问证人时,被告和辩护律师提出申请,表示希望今天到此为止,改天再继续进行。由于检察官也同意,审判长经与其他法官合议后,宜告第二审,在六月十三日上午九时进行。结果,各证人当天皆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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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十三日的公开审判!支仓喜平后来才知道:对他而言,这才真正是最后的审判!

    公开审判第二庭,警察署长庄司利喜太郎等人,皆以证人身份,出庭接受讯问。这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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