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最后的公开审判
断然地否定一切,答称文件之事全属虚构,至于有关纵火事件,支仓喜平贿赂髙轮警察署的刑警之调査报告,则是偶然遗失,才会让支仓有借口,扭曲事实,说是藏匿对其有利的文件,其实该文件,并不像被告所说的,那般重要。
庄司利喜太郎在答辩之间,支仓不时以哀求的态度,低声说道:“庄司先生,请你说出事情真相。”
审判长的讯问告一段落后,辩方律师能势,在审判长许可下,开始瞪睨证人地,进行质问。
“被告支仓喜平最初的涉嫌,是窃盗诈欺,但是,所谓诈欺的事实是?”
“在进行对于窃盗的调查之中,浮现诈欺的事实。”
“是有谁控告被告吗?”
“没有,完全是査访得知。”
“二月十九日至三月十八日,长达一个月,这段期间,是以何种理由拘留被告?”
“应该是流浪罪,或是虚伪陈述吧!我想是根据违警罚法。”
“应该不是以处罚为目的,而是为了让被吿承认杀人,这才处以拘留吧?”
“对于这点,我并无确实记忆,但,假定真如你所言,我也没有答辩的必要。”
以上只是庄司利喜太郎针对能势律师,答辩内容的最初一节,但是,一看就知充满腾腾杀气。对于能势律师辛辣的质问,庄司利喜太郎则以简单明快报之。
两人的应答,经过长时间之后,终告结束。接下来,审判长命令证人神户牧师出庭,继续进行公开审判。最后确定下一庭的时间,是六月三十日后,宣告闭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