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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肢解狂魔
“你好,拜克里!”桑戴克礼貌地招呼道,“等了很久吗?彼得正在楼上研究他的新发明呢!以后如果你发现办公室没人,就去直接去试验室吧!他几乎每个晚上都在那里。”

    “并没有等太久。”我说,“我正准备去打扰他呢,结果你就来了。”

    “哈哈,就应该这么做!”桑戴克一边说着,一边将煤气灯开得更亮一些,“有新的进展吗?我似乎看见有只蓝色的信封正跃跃欲试呢!”

    “是的,一点也没错。”

    “是遗嘱的副本?”

    我点了点头,接着说道:

    “我已经得到允许,将副本拿给你看了。”

    “看我说得没错吧!”里维斯大声叫道,“只要副本真的存在,他肯定能弄到手!”

    “是的,我们承认你有这样预知的能力,但是也不用自夸吧?”桑戴克望着我说,“你仔细看过了吗,拜克里?”

    “没有,连信封都没有打开呢!”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都是第一次看了?好的,让我们来确认一下,它与你的描述是否一样。”

    说完,他在煤气灯周围摆放了三张椅子。里维斯看着他的举动,笑着说:

    “看来桑戴克又找到好玩的东西了。对他而言,又有什么能比内容复杂难解的遗嘱更有趣呢?尤其是它还可能牵扯某种卑鄙的阴谋。”

    “我不能确定这份遗嘱是否表达得明确。”我将话题转向正轨,“但是,也许它的问题就在于它的要求太过明确了。反正,我将它拿来了。”说着,我将信封递给了桑戴克。

    “我想这份副本应该没有问题,”他抽出里面的文件看了看,说道,“是的,没错。这的确是葛德菲尔·伯林汉所持有的副本,不但与原件相同,而且还签了名。里维斯,请你逐字逐句地将它念出来,我会大概地抄写一些内容作为参考。咱们先轻松一下,抽会儿烟斗再看吧!”

    他准备好记事本,我们点燃烟斗,坐稳之后,里维斯打开文件,清了清喉咙开始念了起来:

    奉天父之名,阿门。本文是由约翰·伯林汉先生于1892年9月21日,在密德塞克斯郡伦敦市伦斯拜瑞区圣乔治教堂教区立下的最终遗嘱。

    1.住在密德塞克斯郡伦敦市林肯法学院新广场184号的亚瑟·杰里柯律师,将得到我全部的印玺和圣甲虫宝饰,以及编号为A、B、D柜中的收藏品,外加两千英镑财产,并免缴遗产税。剩余的古董收藏品全部捐赠给大英博物馆。

    另外,住在肯特郡艾尔森白杨大道的表弟乔治·赫伯特,将得到五千英镑,并免缴遗产税;我的弟弟葛德菲尔·伯林汉,将得到其他所有的地产、房产,以及私人物品,假如他在我之前死亡,以上所有财产将转赠给他的女儿露丝·伯林汉。

    2.将我的遗体与我的祖先们一起葬在圣乔治大教堂教区墓园;假如不能如此,就将我的遗体葬于圣安德鲁大教堂、圣乔治大教堂、布伦斯拜瑞区圣乔治教堂,或者圣吉尔斯教堂所属区内;或者上述教区任何一个教堂、礼拜堂的墓园,以及任何一个允许埋葬死者遗体的合法场所。但是,如果以上条款均不能达成,则——3.将上述地产、房产改赠给我的表弟乔治·赫伯特所有;另外,在此之前,本人所立的全部遗嘱将自动失效。在此,我指定亚瑟·杰里柯成为这份遗嘱的执行者;主要受益人和剩余遗产受益人为共同执行者。假如所述第二个条款得以实施,那么葛德菲尔·伯林汉为遗嘱的共同执行者;假如第二个条款无法实施,那么乔治·赫伯特为共同执行者。

    最后,此文件由立遗嘱者约翰·伯林汉签署;并由我,以及在场数人共同作证、签署。

    菲德列克·威尔顿,执事,伦敦北区梅弗路16号詹姆斯·巴柏,执事,伦敦西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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