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地狱之门
“除了头骨、一根手指骨和包含膝盖骨在内的两条小腿骨外,找到的几乎是完整的人体骨骼。有一点很值得注意,这些遗失的骨头,恰好是可以用来准确地辨识这具遗骸是不是属于约翰·伯林汉的。而根据已经找到的那些骨头,根本无法作出最终的结论。所以,我怀疑这是凶手故意摆下的布局。”
“那些已经找到的骨头也大有学问,每块骨头的肢解手法都很特别。比如,大多数人会把小腿从膝盖关节处截断,把膝盖骨留在大腿骨上,但是本案却不是这样——膝盖骨被留在了小腿骨上;通常,头骨是从颈部中央切断,而不会从颈椎骨截断。所有的骨头上都没有刀痕、刮痕或者尸蜡。”
“那么,现在来说说结论。首先,本案的肢解手法很奇特。凶手并没有按照解剖学来进行肢解。看来,这些被肢解的骨头都包含韧带,肢解的时候是从有肌肉连接的关节部位开始的。比如说膝盖骨,本来是属于大腿骨的,应以肌肉和大腿骨连接在一起,可被肢解的时候却是和小腿骨以韧带连接的;手臂骨也是一样,以韧带相连接,但是和躯干相连的却是肌肉,只有锁骨的一端例外。”
“这个案子很罕见。肌肉的腐烂速度比韧带快,所以当所有骨头还靠韧带连接在一起的时候,尸体的大部分肌肉都已经腐烂。这表明,这具尸体好像是在只剩下骨骼的状态下被肢解的,只不过是用手分开来的,而不是用刀。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骨头上根本没有刀痕或刮痕。”
“还有就是也没有尸蜡的痕迹。假如手臂、大腿置在水中的时候,它腐烂的肌肉组织表面超过一半会形成很多的蜡状物质,也就是尸蜡。没有尸蜡的痕迹,说明骨头在放进水里时就已经没有了肌肉组织的残留,也许已经有人把它剔除了。简而言之,尸体并没有被丢弃,丢弃的是骨头。”
“大家现在肯定想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样的骨骸。假如这具骨骸的主人是最近被谋杀的,那么凶手一定很小心地把骨头上的肌肉组织都剔除了,留下一套完整的韧带,可是这是绝对不可能的。我查看了很多资料,都找不到与保存韧带有关的方法;骨头上根本没有刀痕和刮痕,也否定了这种可能。”
“这些骨头太完整了,不像从坟墓中被挖出来的。这么多的小骨头在坟墓里是很难被找到的。而且坟墓里的骨头或多或少都会风化或变脆。这些骨头也不像是买来的,因为通常那些可以买卖的骨头都会被打上孔,这样就可以让软化液流入骨髓腔。还有就是这种骨头一般都是来自不同的尸体,手指骨上会穿着洞,以方便绳线可以穿过。但它们不像是来自于解剖室的骨头,因为那里的骨头在营养动脉的出口都会有红铅的痕迹。”
“很多迹象都表明,这些骨头是尸体在很干燥的环境下腐烂的结果,所以不会产生尸蜡,而之后又被弄散了。另外,那只脱离的手掌骨表明了,这些骨头的韧带组织很脆弱,当然也不排除手掌可能是意外脱落造成的。不管怎么样,眼下只有埃及木乃伊完全符合这具尸体的特征。虽然木乃伊多少要经过防腐的处理,但是如果暴露在潮湿的空气中,就会迅速腐烂,韧带也会随之腐烂了。”
“说到木乃伊,我们便想到了杰里柯。假如他把约翰·伯林汉的尸体偷偷藏在木乃伊盒子里,那么,那具真正的木乃伊他会怎么处理呢?如果把它暴露在空气中,就永远也没有办法恢复原状了。”
“现在,我们谈谈那个消失了的无名指,对于整个案件来说,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死者戴戒指的手指会被凶手截断,目的是为了让戒指不受损伤被取下来。假如这只手是约翰·伯林汉的,那么这种可能显然会被推翻。因为截指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戒指,而是要掩盖死者的身份。所以更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直接废掉那枚戒指,将它锯断或砸碎,然后从尸体上摘下来。所以这样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