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朗读
暂停
+书签

视觉:
关灯
护眼
字体:
声音:
男声
女声
金风
玉露
学生
大叔
司仪
学者
素人
女主播
评书
语速:
1x
2x
3x
4x
5x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第二章
我一直工作的办公室,然而又不完全是。

    新家具看起来不太对劲,用起来也不太舒服。墙上和地上还有泼洒的咖啡渍、白色的胶水印,也就是丹瑟尔之前提到的污渍。这些污渍让人们想起那场暴行,也提醒人们想起窗外的泰勒街和日渐堕落的田德隆区。不,这间办公室已不复从前,几个月前就已不复从前。也许,早在那场暴行之前就已不复从前了。

    正因为此,我终于决定改变这一切:该去一栋安全点的建筑里租一间新办公室了。找个好点的街区,能够增强客户的信心,而不是让他们怀疑自己的选择。该朝上迈一步了,或者最起码往旁边迈一步,迈进更好的环境。我应该树立起更高档次私家侦探的形象,以配合本地一些八卦记者的说法:最后一位独行侠私家侦探。

    我的新办公室坐落在德拉姆街,离水边不远。那栋建筑几年前翻修过,我将拥有两间宽敞明亮的房间,而不是现在这套死气沉沉的一间半屋子。新地址周边是金融区、河滨码头、库房、安巴卡德罗中心、轮渡大厦等等,人气十足,交通便利。最棒的是,比起这里又涨过一次的房租,那里的租金每月只贵了四十美元。

    一切都已办妥,下周一,也就是本月最后一天之后,我随时可以搬家。我签了一份两年的租约,也跟这边的房东打好了招呼。我所要做的就是把所有东西打包,跟某家小型搬家公司约个时间,把纸板箱和家具运过去。

    但我一直把打包这事往后推。三天前我买好了纸板箱,此后我有很多空闲时间,但其中大部分时间我都在阅读罗素·丹瑟尔等人写的通俗小说。也许是我太懒了,但更有可能是出于心理原因:对于我这种性格的人来说,离开一处生活了相当长时间的地方,一处美好回忆远多于糟糕回忆的地方,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我应该在下周二之前把事情全部办妥,但现在我有了个借口,这周可以完全不用管这件事接下来三天,我会去欧陆酒店,跟通俗小说作家混在一起。事实上这并不能算是工作,因为没人付我钱,但无所谓。下周,我会打包,最终搬出这个地方,搬到新办公室。下周,我会思考怎样树立起更高层次私家侦探的形象,并开始赚大钱,也许赚的钱足够买几件新奇的电子监视设备,再给自己配个性感女秘书。

    对吧,马洛先生?

    当然,斯佩德先生。

    我端着咖啡回到办公桌前,坐下来翻看那篇。手稿的风格不合我的口味:辞藻华丽的描述性段落略显做作,以对话为主,动作不多。尽管如此,这篇文章仍蕴含着某种力量——文中浸染着引人入胜的罪恶氛围,从开篇第一段——

    一辆双轮马车仿佛幽灵般缓缓驶出迷雾笼罩的伦敦夜幕,马蹄踏在卵石地面,嘚嘚作响。马车夫手中的马鞭飞扬,发出犹如吊在新门监狱绞刑架上的死刑犯脖子扯断时的噼啪声。马车在金斯伍德街七号门口停了下来,一阵突如其来的、不祥的寂静让人屏住了呼吸。一个高个子男人点着了灯,拉紧斗篷,悄然伫立,透过浓重的夜雾凝视着眼前这栋宏伟的建筑,万籁俱寂,无声无息,人和马车好似新近涂抹在夜之画布上的二维影像,墨迹未干,闪烁着微光。

    直到最后一段——

    那个斗篷人的身份让她一阵头晕目眩,冲向大开的窗户和窗外的黑暗。屋内的静物仿佛都开始旋转,慢慢变暗、扭曲、失去色彩,宛如超现实主义作品中的图像。黑暗向她张开了怀抱,而她已不再畏惧黑暗。可怕的黑暗?不,仁慈的黑暗。黑暗。她最后的爱人。黑暗拥抱着她,她朝着下方黑色的水面坠落,一瞬间觉得重量全失。她大叫出声,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狂喜,狂喜那黑暗的承诺终于实现,最终,为她所拥有。

    小说情节坚实,表现手法出色,堪称一篇对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心理研究。他们生活
上一页 书架管理 下一页

首页 >迷雾简介 >迷雾目录 >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