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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距离上述事件两天以后,警署方面侦缉,并没有什么消息,可是在各日报上,已把这件小小的路劫案子刊登了出来。那个新闻,刊在不被注意的一角;地位占得很小,谈报的人,假使粗心地看,也许会把这个不重要的新闻从眼角边滑过去。

    那条新闻这样说:

    本埠海格路,于前晚九时许,曾发生路劫案一起,被劫者为本埠着名富户郭大钊之母与其妻缪氏(按郭系德国留学生,于五年前离家外出,至今未归。)时郭氏姑媳,由同孚路住宅,乘自备汽车外出拟赴某处,不料车经海格路,突然道旁跃出匪徒数名,持枪喝阻车行,登车恣意搜劫,当时计被劫去贵重首饰数件,及现款若干,即刻郭宅已将经过情形,报告警署请求追缉矣。

    在这新闻刊登的一天,也就是那封恐吓信上的最后限期前一天,在隔日,缪小姐又接到了一个电话,电话中的口气,简直声色俱厉,他声明这一次的电话,已等于电力公司中的最后通知,假使接到了这个“Final Notice”逾期不来交款,就要采取“剪线”的措施,决不再予通融。——你看,这个“一面倒”的办法,何等的凶?

    假使是在前几天,缪小姐接到了这个电话,除了向它哭泣,大概别无其他办法。可是这一次,她却非但不向它哭,并且还在向它笑。不过,这个来了的交涉,必须办一办,主要的是,那颗流落在外面的重要的心,必须设法取回。她把办交涉的全权,仍旧托付了阿达。——她相信这个聪明的汽车夫,必有聪明的方法办妥这事。

    于是,阿达便依照着那封恐吓信上所开明的地址,而以全权代表的身份,去拜访那位想发三十万大财的程立本。

    事实上阿达去办这个交涉,他并不是单独出马,另外却有一个人,做着阿达的顾问。你们别以为和汽车夫阿达一同出马的人物,也是一个不敦品的人物。那个顾问,却具有一副“高等华人”的仪表,身上所穿的西装,虽然显得臃肿无度,而质料却相当高贵。他是一个四十开外的矮个子,橘皮色的脸,配上一些短髭,那副相貌,真有点滑稽。阿达对于此人,取着恭敬的态度,口口声声,称他为孟大律师。

    这位孟律师,大约平素喜欢喝点沙滤水,因而说话时的声调,带着几分沙音。可是他对他这带着沙音的调子,看得十分珍贵,每当阿达向他说话的时候,他总是微微点头,不很参加他的“法学上的意见”。

    二人依着地址寻到那位敲诈家的府上,其时,时间还只上午九点多钟。马路上面,有些被烟火熏熟了的嗓子,正在高唱各种晨报的名目。

    那位业余敲诈家的门上,居然镶着一块铜牌,写明“程公馆”的字样。——这情形在银灰色的大都市中并不能算奇怪。——看着屋子的排场,倒也略具三等公馆的规模。捺着电铃叫开了门,有一个下人出来应按。那位住公馆的阔主人,虽不是一位现任的官僚,而却具有“十足兑现”的官僚气;因此,当阿达上前说明求见这里的主人时,开门的那个家伙立刻眨着白眼,向他索取名片。看样子,若是没有名片,那就无法获得请见的权利。

    诸位别忘记阿达的身份,他不过是个汽车夫而已。以一个最起码的汽车夫,当然还没有出门必带名片的习惯。无可奈何,他只能向那位孟大律师借一支笔,要一片纸,临时制造起来。

    于是阿达拿起那支墨水笔来,在那张纸片中央,潦草地写上了“阿达”两字;另外,在那排列头衔的地位上,又添上“郭公馆的汽车夫”这几个字。他想了想,又在纸片的下角,——风雅朋友加印别署的地方,——很道地的另写一行,乃是:

    “绰号吃角子老虎。”

    那个“当差的”,按过了这临时制造的片子,怀疑地向这穿短衣的阿达看看;又把视线飘到服装体面的孟大律师身上,孟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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