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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话
    这时,我猛然一醒。

    怪了,眼下的我,竟然是靠着出租车的椅背,和巴洛挨着坐着。难道我刚才只是不慎睡着?明明前一刻还在苏活区的俱乐部呢……

    我一时间真有如坠雾中的感觉,只得问巴洛道:“我为什么会坐在出租车里?”

    巴洛大吃一惊,就像是有人突然在他耳边奏响了小号。他呆呆凝视着我。

    “为什么?不是你说要去查查唱片的来路,所以我们才打车去我怀疑的那家夜总会啊!”

    “我印象里,我们是去见了照片上的那个女歌手,然后……被两个拿枪的家伙威胁……我印象里似乎是有的……”

    巴洛眉头一皱:“别胡说啦,那种事确实没有。你的脑袋不会又犯病了吧?你行不行啊?做梦了?”

    他说的倒未必没有可能。我的大脑沟回只怕是尚未正常工作。适才脑海里浮现的那种行动结果,大概就是短暂的白日梦所造成的记忆混乱。

    “行啦,别哭丧着脸了,看看风景,换换心情。你看,夜店今晚多热闹啊!”

    我依言向车窗外面看去,把心思聚拢到苏活区上。

    世界上的每个都市都会有一个不夜城——何止不夜,简直就是随着夜幕而渐渐清醒,恰如青楼里的花魁,以明艳夺目的媚态撩拨着你。

    伦敦的苏活区正是这样的一片地方。上百年的时光以“秩序”和“传统”决定了伦敦的市容市貌,总让人觉得这就是一个萦绕着深褐色忧郁的城市,唯有苏活区身披七彩霓裳,化着欢乐的彩妆,宛如妖冶的歌妓,向来访者送上勾魂的秋波。

    追根溯源,十七世纪末的苏活区本来是欧洲亡命徒们的聚居地。这兼容并蓄的雅量至今犹存,所以不久前刚有大量的东方人自城东港区搬来住下。人种混杂的街上酷热难耐,挥金如土,尔虞我诈,物欲横流,是犯罪的温床。

    ——犯罪。对,犯罪。眼下的我正被卷进一场可怕的犯罪,在缓缓穿行苏活区的出租车中束手无策。

    “不管基德他们,不会有事吧?”我问身旁坐着的巴洛。

    “没事,爱德华法有效的七十二小时内,他们不敢动你。再说了,就算他们把你抓走,只要密室里没有凶器,就无法证明你杀了人——当然,警方里面讲这套的其实没几个了。”

    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想要让我安心啊?真搞不懂。看来,这家伙凡事都喜欢一意孤行,不掂量别人的感受。说好听些是冷硬派,说难听了那就是刚愎自用。

    我们来到闹区的核心地带,被堵车羁绊住了。下午时,大概是这里挨着泰晤士河的缘故,这一带出现了罕见的浓雾,视野变得很差。司机启动雨刷,又把身旁的窗玻璃摇下一条缝隙,惹人厌的雾登时从那里钻了进来。司机的做法无非是要听别的车的引擎动静,是能见度极低情况下的无奈对策,应该予以谅解。

    眼看着便要抵达“朗尼史考特俱乐部”之时,巴洛吩咐司机停下了车。

    我们下了车,在大雾弥漫的人行道上竖起衣领,举足前行。往常的日子里,这一点就算是深夜都会人山人海,而今却被浓雾搞得门可罗雀。我们经过那些挂着可疑招牌的小剧场和夜总会,在中餐馆“庆花乐”前面一个转弯,便来到了此行的目标。

    那是后巷中最平常的一个角落。油漆剥落、略见破损的大门后面,隐隐有一条楼梯直通地下而去。门上的招牌同样油漆斑驳,深蓝的底纹烘托着一只灰猫和两根交叉的骨头,像极了妇孺皆知的海盗旗之猫咪版。招牌上的店名如下:

    巴洛仰望着招牌,轻轻说道:“那唱片就是从这里流出来的。我早就知道这家店的事情了,嘿嘿,而且是不太好的那一种呢。”

    “嗯,布朗宁勋爵对勋爵乐明明没有很大的兴趣,却有这种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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