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别胡搞,会出乱子的。”耕二无可奈何地说道。
“为什么?”
“她有男人。”
“那又怎么样,她男人又不会跟来,难道她男人是黑帮的?”
“正相反。”
“哈?”
“是条子。她在电话里说的,是新宿署的刑警。”
“哈?条子?”平濑怪叫一声,“胡扯的吧?”
“没胡扯。”
“干吗要跟条子混在一起啊?”
“我怎么知道。不过,以前有个变态盯上了晶——她叫晶——还有枪,差点儿要开枪杀她,关键时刻,那条子开枪把那疯子打成了马蜂窝。”
“哟,英雄救美啊!”平濑两眼放光,“那疯子死了?”
“没,可他杀了好几个新宿署的警官,不是判死刑,就是在号子里蹲到死吧。”
石渡突然说道:“这事儿我听说过,还上过周刊杂志呢。”
“我可不知道。”耕二摇摇头。
“那刑警是新宿署防犯课的?”
“不知道,晶也没跟我说他叫什么。”
晶——能对她直呼其名,耕二觉得很骄傲。平濑说得不错,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晶就会变成名人,而他,正是那名人的朋友。
而且,他们的确睡过一次。
“不过……刑警的女人……真够糟的。”石渡低声说道。
“是啊,”平濑无可奈何地附和道,“千万别扯上关系。”
“还来不来?”耕二问道,“去听歌总没关系吧,要听无聊的演歌,只要去温泉看那些巡回演出就行了,可摇滚乐得去演唱会才能听到啊。”
“是啊,”平濑的声音中难掩激动,“我也想看看。”
“我就pass了,”石渡毫不犹豫地说道,“我不喜欢摇滚。”
“你这老头子……”石渡的确比耕二和平濑大一两岁。
“还不如演歌呢,摇滚吵死了。”
石渡居然提出了自己的主张——这种情况很少见。他的年纪最大,可在平濑面前总是抬不起头来。耕二猜想,这也许是因为石渡对平濑的手腕心存恐惧吧。
平濑不光喜欢玩女人,还很粗暴。初中、高中时的平濑,比现在还要粗暴。混黑帮那会儿,他总带着小刀走来走去,吓唬周围的人。
这辆车里八成装着木刀。
不过,他虽然粗暴,本质还是很善良的,至少那时的平濑是个好人。高中辍学后,平濑可能是寂寞了,常去高中附近的咖啡厅——那里是耕二和朋友们常去的地方。
他请耕二喝茶,还借钱给他打柏青哥。耕二高三那年,他还开车带耕二去红灯区,让他“开了荤”。当时,他已是黑帮的见习小弟,去的是大哥相熟的店,还找了个很受欢迎的女人。耕二事后才知道那女人是大哥的情妇,而且平濑也迷恋过她一阵子。
耕二并不知道平濑离开黑帮的原因,但他仍和大哥保持联系,还把那黑帮称为“我们组”。
平濑也知道自己混黑帮没什么前途。曾几何时,耕二回过小城一趟,和平濑把酒言欢。当晚,平濑曾说过:“搞了半天啊,黑帮也是要脑子的,笨蛋只是士兵,是‘一次性用品’。我又笨,又不喜欢学,要当一流的黑帮啊,要拼命学法律什么的,我心想,不行,我不是这块料。”
听到这儿,耕二才想起自己是平濑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他是个高中辍学的混混,在乡下无所事事。耕二倒算不上什么不良少年,只是很喜欢摇滚,所以留着长发,总抱着个吉他哼唱,所以在班里显得格格不入。
耕二与平濑都挑战过“与他人不同的可能性”,但都以失败告终。无论是以摇滚乐团出道,还是成为黑帮的一员,都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