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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阴霾下的“刺宋案”
又说“他做农林总长尚做不好,现在竟想做总统,这还了得么?所以我要刺他。”

    此案凶手已经抓获,人证物证俱在,然而先后经过公审公堂七次预审,案情却始终模棱两可,未能得出一个统一的事实,究其原因,在于公堂之上始终没有让武士英和应桂馨这两个关键人物当庭对质。这样一桩并不太复杂的刺杀案,只须将已经抓捕归案的武士英、应桂馨、陈玉生,以及参与或见证此案的吴乃文、冯玉山、张秀泉、王阿发等人拉到一起当庭对质,便可真相大白。然而公审方似乎有意避免,七次预审都没有这么做。

    四月十二日,在公审公堂的第七次预审上,应桂馨的外籍律师主动提起引渡移交的话题。这次预审当庭判决:“预审明确,案系发生车站,应即商明领事团,移交中国内地法庭,归案讯办。”

    十六日下午,武士英从法租界的大自鸣钟捕房拘留所,押送至上海地方检察厅,交给厅长陈英收押,应桂馨则从公共租界押送至驻守江苏海运局的六十一团,由团长陈其蔚负责关押。

    犯人引渡移交后,江苏都督陈德全致电袁世凯及内务、司法两部,提出应组织特别法庭来办理此案。袁世凯当天回电,表示“望速筹办”,同意了这一提议。

    上海方面立即组织了以黄郛为主裁,王宠惠、伍廷芳为承审官的特别法庭,报请北京政府批准。黄郛和王宠惠均为国民党人,伍廷芳是前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总长,与孙文关系密切,所以这个所谓的特别法庭,实际上是国民党单方面的特别法庭。

    宋教仁是国民党党首,哪怕是出于回避的考虑,此案也不能由国民党单方面进行审理,所以这样的特别法庭,北京政府自然不予同意。司法部于十七日回电,否决了特别法庭的提议,命令由上海地方检察厅全权审理此案。

    然而十八日这天,上海地方检察厅忽然接到程德全的命令,将武士英转押至关押应桂馨的六十一团兵营。地方检察厅甚为不满,派人前去询问程德全,得到的回复是:“为组织特别法庭,故不得不与上海固有司法机关脱离关系也。”此举等于是先斩后奏。地方检察厅没有办法,武士英就此被押往六十一团兵营进行关押。

    二十一日,程德全再次致电袁世凯,强调组织特别法庭的必要性。袁世凯回电解释说,司法总长许世英一再力争,拒绝副署,所以他无法宣布该项命令。许世英也在另一份回电中提出折衷方案,此案仍由上海地方检察厅负责,不过由伍廷芳暂署上海地方审判长进行审理。国民党方面却不肯接受。

    就在南北双方互不相让之时,此案的关键人物武士英却在六十一团兵营里离奇暴毙。

    六十一团是由陈其美、黄郛等人组建的前沪军第二师第五团整编而来,团长陈其蔚与陈其美私交甚厚,可以说,六十一团是处于陈其美的绝对控制之下。然而在看守如此严密的六十一团兵营里,武士英却在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多钟突然死亡,事后查悉,他是吞下了火柴头而死。上海地方检察厅原定于二十五日组织第一次预审,谁料到此案最为关键的人物武士英却在预审的前一天暴毙而亡。

    武士英在法租界捕房拘留所关押时没有出问题,移交上海地方检察厅关押时也没有出问题,可交由六十一团兵营关押后却突然死亡,而且不偏不巧,正好死在地方检察厅第一次预审的前一天。虽然六十一团方面给出的结论是武士英吞下火柴头畏罪自杀,但上海不少舆论却怀疑武士英是被人下毒,杀人灭口。

    武士英一死,“刺宋案”就此变得扑朔迷离。

    迷雾重重

    从“刺宋案”发生,到武士英离奇死亡,前后共计一个月的时间。

    在这一个月里,一件凶手被缉、证据确凿的并不复杂的刺杀案,却越审越乱,始终没有审出一个确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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