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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 03
不了了之,全都松了口气。

    在陌生的城镇闲晃虽然新鲜,但更强烈感觉到的是一种自己宛如遭到排挤的不安。拱顶商店街里有鞋店、汉堡店、柏青哥店等琳琅满目的店家。,行人专用道两侧种植着山毛榉,也有长椅;步道上的砖块呈几何图样排列,分出白、灰两色。

    不可思议的是,我应该是第一次来到这条商店街,却感觉似曾相识,甚至忍不住怀疑自己以前一定来过这里吧。

    我一路晃呀晃地走着,一名陌生女子突然上前对我说:“啊,好久不见。”我脑子更混乱了,愣在原地,只见她又说了句:“啊,认错人了。”便扬长而去。每个城镇的行人专用道或许都大同小异,而外表像我这样的人也随处可见吧。

    我绕去杂货店,买了必需的日用品。踏出店里,我忽地想到河崎。这个年轻人究竟是怎么维生的,想着想着我突然灵光一现。记得他说自己不久前才“差点死掉”,搞不好是那时候的保险金还留下一大笔。“真令人羡慕哪——”事实又不一定是这样,我却嫉妒了起来。

    河崎说要去抢书店。

    我有义务制止吗?

    “当然有啦。”我内心的一隅说道。那一定是想要恪遵常识与道德的、聪明的我。

    “有什么根据吗?”而这么追问的,是我内心乖僻的部分。

    “法律。法律应该有规定,不可以抢书店。”

    “法律就一定是对的吗?”

    我重复着无谓的自问自答,没多久就觉得自己很可笑。我加快了步伐。

    不知不觉间,我哼起巴布·狄伦的歌来,是那首《随风而逝》。我不擅长英语,但唯有这首歌例外,我不但把歌词全背起来,还能够一字不差地唱到最后。

    为什么呢?因为我拼命把它背起来了。

    学会这首歌的那段过去,其实连结了一场悲哀的回忆。

    我国中的时候喜欢上一个同年级的女生,她很喜欢这首歌。在某次对话当中,我偶然得知了这件事,于是我卯足了劲重复聆听歌曲,不断练习直到可以不看歌词就唱出来。这对于个性认真努力的我来说,并不是件难事。

    在毕业典礼的前一天,我很幸运地有了一个与她两人独处的绝佳机会,于是我意气风发地唱出那首歌。

    感觉真是糟透了。——我到现在仍这么觉得。

    我满心以为她一定会感动,或至少表示佩服吧,没想到她听完我的演唱之后,反应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那是什么歌?”

    我整个人傻住。什么歌?还用说吗?是你最喜欢的《随风而逝》啊!场面完全冷掉了。

    我想她可能从没听过巴布·狄伦的歌;或许她只知道歌名。

    回忆的结尾虽然黯淡极了,但从此以后,我一直乐观地相信,人只要拼了命去做,大多数的事都能成功。

    “是巴布对吧?巴布。”

    身旁突然有人出声,吓了我一跳。一名等红绿灯的中年男人正对着我笑,是个脸上有胡碴的矮个子男人,右手抱着一大落碗公。

    “卖拉面的?”我没礼貌地说出少根筋的招呼,不过仔细想想,这可是我这整天下来第一次开口说话。

    “荞麦面啦。”男子眼角挤出笑纹,“‘田村荞麦’。就在车站对面的公园旁边,欢迎惠顾。”

    “哦……”

    “你刚才唱的是巴布吧?”男子看起来很开心。

    “巴布·狄伦。你也听他的歌吗?”他把巴布·狄伦称为“巴布”,感觉怪怪的,一方面也觉得很可爱。

    “我老婆年轻的时候啊,很喜欢他的歌,不过那也是以前的事了。Long long ago。隆隆阿狗啦。”

    “你知道刚刚那首歌名吗?”我望着眼前的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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