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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吓馆的腹语人偶

    “即使发生了那种事情,十志雄还是害死了一个人。”

    我不只一次听到爸爸严肃地说道:

    “因为自己的自杀事件,而牵连到其他不应该死的人——这是绝对不能原谅的。就算人家骂他是杀人犯也没办法,毕竟这是重罪,我们必须尽一切方法赎罪才行。”

    在这点上,爸妈的态度完全相反,那段期间,我每天晚上都能在房间内听到他们的争吵。

    妈妈太过感情用事,而爸爸却是太过压抑感情,打算以理性面对这件事情——我是这么想的。

    我不知道哪一边的态度和意见才是正确的,然而我认为爸爸真的太冷淡了。虽然我觉得妈妈很可怜,但是又对她只要一提到十志雄便开始嚎啕大哭的模样感到十分恐惧。

    妈妈是在事件发生的半年后离开东京的——那是去年夏天的事情。在她离开前,家里每天都会听到“我们分手吧”、“我要离婚”等等的话。

    我决定留在爸爸身边。妈妈的身心状态不稳定是最大的理由。

    “虽然对你很抱歉,但这是没办法的事。”

    爸爸打从心里抱歉地对我这么说道。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我在心里拚命地说服自己。

    在这之后不久,爸爸辞去了检察官的工作。

    所谓的检察官,是透过审判来追究犯罪者的“罪行”。十志雄虽然是霸凌的受害者,可是最后却成了加害者,而且还成了“杀人犯”。爸爸一定是无法背负着孩子的“罪行”继续做这样的工作吧,所以才会……

    “哥哥做的事情真的是不对的吗?”

    当爸爸退掉东京的房子搬到这里之后,我曾经这么问过他一次。

    “爸爸,哥哥做的事情……”

    “虽然令人同情,但是害人死亡是不对的。”

    爸爸眉头深锁,面容严肃地回答我。

    “真的吗?”

    我再次追问:

    “真的吗?……爸爸你真的这么想吗?”

    “——是啊。”

    “可是你现在已经不是检察官,而是律师了耶?”

    “不是这个问题。”

    爸爸有点生气地睁大双眼。

    “三知也,你听好了。就算有任何值得同情的理由,都不该夺走他人的生命,那可是重大的罪行,这个国家的法律就是这么严格规定的。”

    “但是,不是也有正当防卫这回事吗?”

    爸爸“喔”了一声,重新看着我。

    “如果对方先攻击我的话,为了保护自己,我可以反击吧。那么就算杀了对方,我也没有犯罪,不是吗?”

    “的确是有被视为正当防卫或是紧急避难而不被定罪的例,,但是十志雄的状况完全无法适用。”爸爸这么说着,缓缓地摇了摇头。

    “哥哥一直被欺负,这不就是对方先攻击吗?这不是对方的错吗?”

    我不由自主地反驳了爸爸。

    “哥哥一定是被逼到走投无路,无法忍耐,所以才会……”

    “三知也,不是这样的。”

    爸爸再次摇头。

    “你这样想是不对的,是错的。”

    即使爸爸费尽力气这么说,脸上却浮现了痛苦的神情。看到他脸上痛苦的表情,我突然想到“这个国家的法律”真的是这么重要的东西吗?

    所谓法律,不也就只是人类自己制定出来的东西吗?

    在江户时代有所谓的“复仇法”的杀人法律,在特定情况下,武士甚至有杀人的特权。就算不谈江户时代的事情,只要是战争,不论杀害多少敌方士兵都不会被问罪。根据时代或状况的不同,法律不也常常在变吗……在这之中,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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