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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就计划用“出去旅行以后失去音信”来了结这件事吧。

    于是,为了这样总之先得把尸体处理掉。为了不让第三者发现,不得不扔去哪里或是藏在哪里。

    “至少……在这里。”

    估计月穗是在这时侯说出口的。这也是想在断断续续的意识中听见并留在记忆中的语言片断。

    “……在这幢房子里。”

    处理尸体时,埋在森林里沉在海里或湖里……选项要多少有多少吧。但是在这一点上,她没有让步。

    先父喜爱的“湖畔公馆”对贤木来说也是有强烈的留恋的,特别的房子。月穗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就算为了自己两人方便要隐瞒他的死亡,至少尸体也要……她这么恳求道。

    至少,在这里。在这幢房子里。

    在这幢房子的某个地方。——这样恳求。

    作为结果,修司听从了她的恳求。要是将来,贤木晃也以“失去音信”的状态被宣布失踪,被认定死亡的时刻到来的话,“湖畔公馆”也会是他亲姐姐月穗继承。不用担心会落入他人手中。或许是预料到这点而做的判断。——然后。

    被选作尸体隐藏地的,是多年以来没有被使用,其存在也只有极少人了解的地下的一间房间。

    两人把尸体抬进那里,决定让房间本身变为“不存在的东西”。堵住门和采光窗的工程,估计要不是修司自己执行的,要不就是秘密派人执行的吧。他是个连建设方面的事业都有所涉及的人物,这应该决不是一件难事……

    封住尸体时,把贤木的单反带进来放在他身边,这一定是月穗的申请吧。是以与把死者的爱用物品放进棺材相同的心情……可以这么想象到。

    放在一起的那本日记本,恐怕是为了消灭证据。在寝室或书房找到了记载有可以被看作自杀前的“遗书”的文章的东西,觉得放这不管会有些不妙。既然这样,完全可以撕碎或是烧掉,但却没有这么做,或许是因为设想在最坏的情况下可以当作“保险”。

    万一,当作“不存在的东西”的地下室的存在被揭发,尸体被发现,这样的情况发生时,这日记里的“遗书”将会拥有意义。贤木之死原本就是自杀,为了能够这样辩解,这会成为有力的证据。是这么考虑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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