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警犬是一条棕黄色的家伙,很像一条土狗,但奔跑和搜寻的感觉的确不同。训犬员坐在侠客旁边的坐兜里,一路地吹嘘着那警犬的丰功伟绩。坐在侠客后头小鸟依人般的小芋头说训犬员吹牛不上税。
训犬员就开他们的荤玩笑,开得很不象话。
前边的狗跑得时快时慢,老练无比的样子。雾散得差不多了,路两旁的景物挺清晰地浮现出来。葱绿的村子在远远的丘陵脚下分布着,有一些小岔路无规则地延伸而去。狗在几个路口出现过犹豫,却很快把方向调整过来。
前方是兴城市。
他们前头还有一辆警车在开道,一路指挥着来往车辆。
看来动静是闹大了。不过这样的案子包是包不住的,省城大集团公司的堂堂董事长,死在这个地方,本身就是新闻。
小芋头很无所谓地抱着侠客的腰,喊他大师兄:“大师兄,你说死者干吗半夜三更开车上路哇,那不是找事儿么?他是不是疯子。”
侠客道:“是不是疯子我可说不准。我现在最关系老关的推测,老关说在野外下手比在城里下手要安全。那么,凶手和死者开车上路的时间就不一定是半夜三更。”
“你想说什么。是不是说……”小芋头似懂非懂。
侠客道:“我想说,他们如果在路上的某个地方停留过呢?想想看……那段停留的时间是不是应该考虑进去。”
“我还是不太懂。”小芋头道。
侠客烦了:“废物呀你,比如说凶手和死者不是半夜三更而是晚上十点出的城,然后他们在途中的某处呆了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凶手将缓性发作的药物注射给死者,整个推论不是照样可以成立么。”
那训犬员道:“明白了,照你这道理,他们要是在路上的某一处逗留了24小时,他们就是前一天的晚上出的城了。”
侠客道:“对,理论上就是这样。如果在出兴城的某处逗留过,这段时间的长短就很有意义了。”
小芋头大叫:“明白了!”
正说着,后边的一溜警车鸣着警笛开来了,无疑是大春儿等人收拾了现场回兴城,运尸车后头拖着辆大奔驰,无论如何是难得一见的景致。押在最后的大春儿让侠客停一停,而后吩咐小芋头上警车回城,自己坐在了小芋头的位置上。
小芋头老大的不乐意。
一溜人马奔兴城而去,大春儿说:“侠客,我想起个地方,就是原先我们端了个窝子的那个什么厂!”
“电石厂。”赶走了小芋头使侠客很不开心,口气里带着情绪,“我说春儿,你一上来我这车都走不动了。你分量太重了。”
大春儿不理他,继续道:“我指的是那个电石厂往南一点儿的那片松树林子——要说逗留,那是个地方。”
事情还真的被她言中了,警犬跑到松树林子那里,眼见着警觉起来,拼命地嗅罢,便兴奋地朝松树林子奔去。
这里距兴城还有6公里。
松树林子就在路边不远之处,有一定面积,却不是很茂密。摩托停下来,三个人却并不急于奔上去。他们观察着环境,确认车子开进松树林子不是太难的事。
侠客问:“春儿,你为什么想到了这个地方。”
大春儿嘿嘿一笑,捣了侠客一拳:“大奔驰的轮胎花纹里有松针。而咱们这一路只有此处有松树。啊哈,是不是并不复杂,但是你们这些小子总是忽略!不可救药。”
举重若轻的一句话,侠客不吭气了。这等于说出了一个非常可能的事实,那就是自己方才的推论已经成立了。
自己所谓的“在某处逗留过”的“某处”,很可能就是这里。
“春儿,我服你了。”侠客耸耸肩,“女人对某些事物的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