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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人
——那种公办公事的语气真让人来气。

    ——居然问得出这种话,你还是人吗?

    是人啊。

    虽然是人,也是警察。

    想要抓到杀了你亲人的凶手。

    所以就算不愿意也要问不是吗?

    这种事我也不想问啊。

    很不想的。

    真是的。

    我都不想干了,甚至不想再干警察这行了。尽是这些事情,但是,却无可奈何。就算被人讨厌,被人鄙视,必须要问的事情如果不问的话,必须知道的事情如果不知道的话,就没法进行调查了,也没法逮捕犯人送交检察院了,所以……

    ——你把我当成犯人吗?

    ——开什么玩笑,我可是受害人啊。

    ——居然怀疑受害人的家属,太没礼貌了吧。

    ——我要告你,根本不把人当人看。

    ——别让我再想起来了,你这个……

    ——畜生。

    这是那个女人——受害人的母亲所说的话,那个女人对我说了这些话。

    确实是这样。不仅是那个女人,有不少人都会这么想。

    但是,那要怎么做才行?

    这是无可奈何的。

    我是警察,这是我的工作。

    警察会遭人讨厌,遭人讨厌就是我的工作。不,这并不是遭人讨厌的职业。也有不遭人讨厌的警察吧,不,我想应该是大有人在。但是,如果想要忠实地履行职责,并迅速且切实地取得成效的话——首先就要遭人讨厌。

    如果不被人讨厌的话就没法展开调查。

    被加害人讨厌那是不用说的,还得受到受害人和相关人员的讨厌。

    同一件事情要做无数次询问。

    对方不愿意说的话也一定要让他说出来。

    我们拥有被允许对他人隐私追根究底的特权。

    我们鞋也不脱就贸贸然闯入别人的内心世界,翻箱倒柜地四处乱找,寻找对方不愿为人所知和已经遗忘的东西,一件一件地质问,并且不停地重复,不停不停地重复。

    如果不这么做就没办法展开调查,就没办法找到罪犯,就没办法维护社会稳定。

    因此,正因为是这样想的,才带着被人讨厌的觉悟开展工作。不允许有错误,不允许有虚假和不正当,必须慎之又慎。

    所以——会被人讨厌。

    说什么不近人情。

    说什么不体谅别人。

    说什么不考虑人权。

    因为考虑了所以才慎重。追根穷底地,仔细地,详细地,一次又一次地进行确认。不得不这么做,这么做是尽早解决问题的唯一出路。

    我是这么相信着的,也只能这么做。

    找到犯罪者不才是对受害人的体谅关心吗?

    然而……

    如果不能尽早找到罪犯就会被指责无能。

    如果抓错了人就会被骂办案草率。

    如果造成了冤案,就会被说警察才是这个社会的毒瘤。冤案是绝对不能存在的,没有任何一个警察会认为冤枉了人也没关系。如果得出了错误的结论,那只会是因为查证上有不足之处,只会是因为没有经过严谨的手续。就算被人讨厌,被人责骂,要做的事情还是必须得做。

    就是为了不发生这些事,才有了那些烦琐的手续存在。

    虽然警察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存在的,但并不是受到爱戴的正义英雄。警察局是政府机关,不,它必须是政府机关。不管我们是让人不耐烦还是啰唆,是无情还是冷淡,不认真做事就会出问题。

    认真做事,就会被人讨厌——仅此而已。

    这是当然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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