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人
”
“这种事……”
不,有所谓。
“亚佐美点的是?”
“好像是热饮。”渡来答道。
对,就按现在这个节奏。
“然后你们就熟悉起来了?”
“熟悉起来嘛……那时我其实什么也没说。因为是初次见面,没什么话好聊的,再说我手又疼。我不是什么厉害的人,想到对方可能会来报复,心里挺担心的。纠缠她的男人好像不太正常,让我觉得有些不妙。所以我心里七上八下的,基本上都是亚佐美在说。主要说的都是那个纠缠她的男人——是叫仓田吧?讲的都是他的事,我还被吓了一跳。”
“为什么?”
“因为她说她被强奸了。第一次见面的女人和你说这个,不让人吓一跳吗?”
“哦。”
这个男人还挺正经的,我想。
说是正经,不如说是普通更合适,肯定非常普通。被告人与辩护人——或者应该说犯罪者与守法者吗?反正,这种特殊的关系,将这份普通推翻了。不,在这种环境下普通的人才显得异常。如果不是像现在这样隔着拘留所的玻璃会面的话,也许是个可以很普通地进行交谈的男人。
为什么我会有这种感觉呢?
不,这样不对。这个男的依然是个杀人犯,我应该划清界限,不这样做是不行的。
“怎么了?”渡来很平常地问道。
“没什么!于是你就把你的手机号和邮件地址告诉她了?”
“是她叫我告诉她的,要是没告诉她就好了。”
“是啊。”
是吧。
“然后你被她叫出来?用电话吗?”
“用电话。”
“她叫你出来时说什么了?”
“啊……”渡来耸耸肩,轻轻地咬着右手大拇指,“说什么来着?就很平常啊。之前我还接到过她四五次电话,不过,只出去了一两次,那时候我刚定下了打工的事。”
“她是怎么称呼你的?”
只能从这里着手一步步来了。
检察院会以什么为根据,会要求什么样的刑罚,完全看不出来,所以才必须先要了解一切,否则就无法回击。事件的核心在哪里,光凭阅读资料完全摸不到边,随机性残杀路人那种犯罪倒是更容易让人理解得多了。
“健也君。”渡来回答道。
“这个——这样听起来这种叫法挺自然的,不过还是有点亲密的感觉,你们只见过一次不是?”
“是吗?”渡来说着,稍微向后靠去,“没有,一开始我们进店的时候,她是叫我渡来先生的,是我叫她别这么叫,我不习惯。渡来先生什么的,听着别扭,好像很了不起似的,不适合我。我说叫我健也就行了,她就叫我健也君了。”
原来如此。
“为什么问这个?”渡来问道。
“因为……”
当然是为了理清关系。
渡来说和受害人认识。一直重复不是朋友,只是认识。那到底认识到什么程度,是什么样的认识法?
渡来说和受害人见过四次。对这一点,他从头到尾都这么说的。另外他还供述说他们不是所谓的恋爱关系,也没有任何肉体关系。受害人既然已经死亡,就没办法确认了。
就算完全信任渡来的自供——就算他们是没有肉体关系,也不能说完全没有恋爱的感情成分。纵使渡来心里一点儿也没有这种感情,也不能推测受害人是怎么想的。
光从资料上看,鹿岛亚佐美的人生并不美好。不,应该说很明显是非常不幸的。比起不幸,更应该说是不讲理的。鹿岛亚佐美的一生,是一直被无法抵抗的外在压力所折磨,只能不受自己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