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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住宅位于密尔沃基的一个豪华小区。她正在把她的指甲涂成乌梅黑,正是四月里那个可怕夜晚的颜色。

    她在想着一个她用了好多年才明白过来的一个事实:人们听什么,看什么,信什么,都是根据其需要来定的。但要利用人的这个弱点,你就得非常敏锐,就得弄清楚他们需要的是什么,期待的又是什么,然后再巧妙而聪明地投其所好,让他们感到满足。这做起来很难。但对于像蜜雪儿这样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生存技巧。

    蜜雪儿现在脑子里想的不是别人,正是那天晚上她的同伴:布琳·麦肯齐警官。

    你就是他们的那位朋友,从芝加哥来的?……我知道,你和爱玛以前共过事。你也是律师吗?

    我的上帝啊,你真是个直肠子,布琳。

    蜜雪儿当时发现自己在屋内的处境十分凶险。菲尔德曼夫妇已经死了。她找到了她要找的文件,并且已经毁了它们,这就是说她不再需要哈特和刘易斯了。可没想到哈特的反应快得像只猫……于是整个晚上就像是下了地狱。

    逃进森林……

    然后碰到布琳·麦肯齐警官。她本能地知道自己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一个让这个乡下佬警官能够理解的角色:一个富有的、被宠坏的女孩,不是很可爱,但又有那么点自知之明,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女人,之所以被抛弃是因为被丈夫宠坏了。

    布琳一开始会很恼火,但也很同情。我们对身处逆境的人一般都会怀有这样的感觉。对于受害人,我们在了解他们之前,在把他们身上的一些东西在我们自己的身上找到认同之前,是绝对不会喜欢他们的。

    此外,这样的角色还会让布琳不至于怀疑她为什么不像一般的客人那样,对男女主人的死表现出应有的悲痛。那两人就是她刚杀的。

    我是个演员,那是我撒谎了,布琳。我只是不在舞台上或在摄像机前表演罢了。

    但现在已经过去三个星期了。风头已经过去了。时过境迁。她当然也该休息一下了。经过四月十七日还有之后的那番凶险、窝囊的折腾之后,她也赢得了一些好运。

    她把棉球夹在左脚的脚趾间,继续涂着指甲。

    没错,上帝或者运气又回到了她这一边。她终于设法查到了哈特的全名和地址——原来他就住在芝加哥。但她也得知,他最近不怎么在那儿;他经常出没于威斯康辛州,他倒是很清醒,但这当然也是意料之中的事。他正在孜孜不倦地找她,就像她也在找他一样。

    他也找过其他几个人,而且显然是找到了一个。弗莱迪·兰卡斯特没再给她回电话和电邮。戈登·波茨也应该在哈特的名单之中,尽管他远远地躲在奥克莱尔。

    蜜雪儿很谨慎,但并不慌张。她已经切断了她和四月十七日那件事之间的所有联系。哈特知道她用的是真名——他那天晚上翻了她的钱包,当然知道了——但想找到蜜雪儿·开普勒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于这一点她永远都是很确信的。

    从十几岁起,蜜雪儿就善于窥测别人的生活,把别人哄得围着她团团转。扮无助、扮落魄、扮性感(多数是对男人,但必要时也对女人)。她目前与萨姆·罗尔夫住在一起,他是密尔沃基的一个富商(没人看到过、听说过或者是相信有过像他这么好的人了)。她驾照上用的是旧地址,她的邮件都是寄往邮局信箱的,四月十八号那天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信箱改了,旧的已是查无此人了。

    至于那些能把她牵涉到蒙戴克湖一案的证据——还好,不是很多。她从那个可怜的格雷厄姆的卡车里盗走了所有包含她指纹的东西——她提供给哈特的那张地图,还有她的钱包。在蜜雪儿用她那可怜的“朋友”的鞋子换上她的长靴时,她用玻璃清洗剂把她那双菲拉格慕擦了一遍(布琳,这双价值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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