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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天,安德鲁·劳伯歇正在葡萄牙,在他的生意合伙人的办公室。电话铃突然响起,吓得他把一瓶一八七九年产的泰勒名酒掉在地上——正好是丈母娘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孩子出世,他做父亲了。据说他开玩笑地提到摔酒瓶的事故,并当场在电话里坚持说,孩子的名字得叫莉丝,为的是纪念里斯本——她毁掉了这座城市里价值七百美元的一瓶名酒。对这件事莉丝有两点感想。第一,父亲对这次损失表现十分慷慨的气魄。第二,在这样重要的时刻,他怎么不待在妻子身边?

    在河滩野餐的那天,一家人坐在水坝旁边,父亲不顾母亲的反对,举起一把银勺,往莉丝嘴里喂了一小勺葡萄酒。

    “味道怎么样,莉丝?这是一九五二年出产的,不是名酒,可也算是好酒。怎么样?”

    “安德鲁,她才十一岁,懂得什么!”

    “挺不错,爸爸,”莉丝说。那酒难喝极了,可为了讨好父亲,她又夸奖说酒的味道像“味佳”糖浆。“像那种咳嗽糖浆?”父亲厉声问。“你胡乱说吧?”

    “她还是个孩子。”母亲赶紧把莉丝拉到一边,让她和妹妹一道玩去,开饭时再回来。

    波霞坐在草丛里采紫罗兰的时候,莉丝忽然注意到附近的国家公园里有什么动静,便走过去察看。一个约莫十八岁的少年和一个稍小几岁的姑娘站在一起。姑娘背靠着一棵树,男孩两手撑扶在姑娘两肩上方的树干上。男孩倾身向前亲吻一下女孩,见女孩假作嗔怪地皱起鼻子,便赶紧向后一缩。他忽然把手伸到女孩胸前。莉丝担忧地想,一定是一只野蜂落在女孩身上,男孩想用手提它。莉丝想大声制止男孩,因为野蜂受到惊吓就会蛰人。她差一点喊出声来,心里纳闷这个中学生怎么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呢。

    男孩当然不是要捉黄蜂,而是要解那女孩的衬衫扣子。女孩又皱起鼻子,在他手背上打了一下。他不情愿地缩回来,笑了笑,再去吻她。他的手又摸索着伸了进去,这回她没反抗。他俩先伸出舌头相触,又热吻起来。

    一股奇异的热流通过了莉丝的全身。她弄不清这热流来自身体的什么部位——也许是膝盖?莉丝隐约地懂得了那一对恋人的举动,便将手伸向自己的罩衫。罩衫里面穿着游冰衣。她学那男孩的样,解开衣扣,把手伸进游冰衣里,像是那男孩把着手在教她似的。她用手摸索着,起初并没有什么感觉。随后,她感到从腿部升起一股热流,一直升到小腹中央。

    “莉丝!”父亲在厉声呼叫。

    她慌乱地跳了起来。

    “莉丝,你在干什么?我叫你别走远了!”父亲就在附近,不过他显然没有看见她罪恶的举动——如果那算是罪恶的话。莉丝的心怦怦地跳,她哭起来,跪在地上。“我在挖印第安人的骨头,”她颤声回答。

    “真可怕,”母亲喊道。“别挖啦!赶快来洗手。”

    姐妹俩回到摆野餐的毛毯前,洗过手,坐下来吃饭。父亲则讲述着太空人在长期飞行中吃膏状食物的情景。他向波霞解释失重是什么意思,可怎么讲她也听不懂。莉丝吃了几口就不想吃了。吃完后,莉丝假装寻找一把梳子,又跑回那片树林。两个恋人已经走了。

    三十年前的往事,莉丝记忆犹新。就在这里。除了水涨了,树高了,这地方一点没变。连这黑沉沉的夜色也让她回想起六月里的那一天。尽管野餐时吃的是午饭,可她记不得那天出过太阳。在她的记忆里,这河滩笼罩在一片阴沉的色调中,就像那湖水的颜色。

    今晚,莉丝竭力不去回想往事,踏着河滩的灰沙地,慢慢朝水坝走去。湖水已经从水坝较低的一处溢出——在离住宅最近的坝体上有一个缺口。溢出的湖水有一小部分汇入溢洪道,流进远处的小河,但大部分却聚在通向住宅方向的水沟里。她从溢出的水流上跳过,朝水坝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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