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歹徒怎么连交钱地点都不肯接近。
“你究竟在哪儿?”她喃喃地说,“在哪儿?”她轻轻晃动身体,感到一阵髋骨压地时的疼痛。她的身体结实而精瘦,没有太多皮下脂肪提供缓冲。她忍不住又探头瞟了一眼交款地点,其实托比的精密感应器十分灵敏,在她蓝灰色的眼珠看见任何动静前,这些仪器就能发现歹徒,但是她已经急不可待了。
“他到底跑到哪儿去了?”另一个人喃喃地说。这个人大约三十岁,神情严肃,理着军人式的平头,言行举止也与军人相仿。他叫伦纳德·哈迪,供职于特区警察局。他之所以跟随FBI办案小组一起行动,是因为如果FBI不让特区警察参与,会显得自己容不得外人,小家子气。按照惯例,如果联邦调查局以外的人想横插一脚,卢卡斯肯定会提出抗议,但由于哈迪经常到市政厅旁边的FBI外勤处办事,卢卡斯对他并不陌生,因此也就不太介意他的参与,只要他继续维持现状:静静地坐在一边,别给大家惹麻烦。
但这只完成了鉴定工作的一半。文件鉴定师不只是语言学家、历史学家,同时还要兼具科学家的角色。看过内容后,帕克仍需对信件的物质材料进行检验。
“B号岗呢?”她问。
帆布袋放在勒索信指示的地点之后,所有探员都已退下,大家开始守候。
嫌疑犯到底在哪里?两千万美元就在那儿等他来拿,他却不上钩。
托比还拆开了四十捆百元钞票,用他自己设计的纸重新包装。这种包装纸里面贴上了超薄通信芯片。即使主谋取出现金后丢弃了帆布袋,或者他与共犯分了赃,只要在六十英里范围之内,托比仍能追踪到现金的下落。
到底是不是真品?
如果歹徒就在附近,她无法在不惊动对方的前提下将MCP的人调遣到交付现金的地点,甚至连伪装过的MCP也无法调过来。因此她只好亲自出马,穿着牛仔裤,披着夹克,帽檐朝后戴着,像是狙击手,也像个小混混,趴在岩石般粗粝的地面上,已经一个小时了。
卢卡斯倒不觉得像水声,而是像轿车与卡车的声音。
帕克并没有立即回答。答案对他而言极为重要。毕竟他是解谜大师,终生的嗜好就是解谜、猜字、动脑筋。他认为答案很重要,因此儿女一提出问题,他从不推托。为人父母者如果总是“等会儿再说”通常意味着想搪塞过去,希望等会儿孩子会忘记问过什么。话又说回来,这封信的内容令帕克想回避儿子的问题。过了一会儿他才说:“是杰弗逊写给大女儿的信。”他并没有撒谎。但帕克并没有进一步告诉儿子,这封信的主题与玛丽有关。玛丽是杰弗逊的次女,因分娩时出现并发症而过世,而杰弗逊的妻子之前也因同样的病因撒手人寰。他看着信件内容:
第一眼看上去像是真迹。但从事笔迹鉴定工作的帕克·金凯德明白,第一眼的印象多半不大可靠。
如此简略的应答方式,为卢卡斯在局里赢得了“狂傲”的名声,但她相信狂傲并不是什么坏事。一方面可以在下属面前树立威信,另一方面也可以引起上司的注意。
他弯腰凑近沉甸甸的手持式十倍放大镜,凝视着一张长方形的纸。琼已经走了几个小时,但她的来访造成的影响——情绪失落——仍挥之不去。尽管帕克努力埋头工作,那糟糕的情绪却依旧萦绕于心。
“你说怎么会有这种感觉?”凯奇喋喋不休地说,“它忽然钻进你的身体,逼你想个不停。你希望尽量别去想,结果还是控制不住。听,的确像是水声。”
“咱们的人没有驱赶他们吧?”卢卡斯问,“我是指那几个孩子。”
“周边搜索是标准程序,”他不甘心地说,“我们可以轮流出动五六辆车,绝不会被歹徒发现的。”
“嗯,你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