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攻击的情况下,提供了证词。仪表堂堂,无所畏惧,又没有一般警察堆里的人常有的那种桀骜不驯的态度。他条理清晰与辩护方进行了针锋相对的交锋,结果审判走向了对警方有利的结局。
那位志木在最后一排的右边坐下。穿西服的那五个人坐立不安地移动着身体。其中有一个让人联想到木偶模样的瘦瘦的年轻人,对他旁边貌似其上司的男子耳语着什么。志木对此满不在乎。他目不转睛地盯着站在被告台上的梶聪一郎的后背,看上去充满了担忧。不管怎么说,藤林觉得他虽然同为县警的人,但与那五人来这里的目的是不同的。
辻内把脸转向检察官席。
“检察官,请朗读起诉书。”
“公诉事实——被告人于平成十三年十二月四日八点左右,在县市新町四丁目八番九号的被告人家中……”
佐濑以具有威慑力的声音大声宣读着犯罪案情。对辩护方就不用说,甚至对法庭都时时地送过来一种威压感之类的东西。那傲慢的态度几乎是在说,掌握法庭的是检察方。
“罪名及惩罚条款,按刑法第202条为委托杀人。请予以审理。”
佐濑就座后,辻内对梶聪一郎宣布了沉默权,接着进行了肯定或否定罪状的讯问。
“那么,下面确认一下你对于刚才检察官所读的起诉书的意见。在公诉事实中,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
梶聪一郎用坚定的语气回答道。
辻内将脸转向辩护席。
“辩护人的意见呢?”
植村两手支在桌上,用半站着的姿势回答道:
“与被告相同。”
辻内点了下头,催促梶聪一郎回到被告席上,然后看着佐濑。
“那么,下面开始取证调查。检察官,请进行开头的陈述和证据。”
“检察官根据证据要证明的事实如下。”
佐濑按所要求的形式,从梶聪一郎的身世、经历详细地叙述下去。
“被告人出生在C村。是其父亲梶政雄、母亲常的第二个儿子。从当地的小学、初中毕业后,升入E镇的县立高中。从该校毕业的同时参加了警官录用考试并且合格。在县警被任命为巡警。后辗转过G署、O署、L署等。二十六岁时,与作为本案被害人的妻子启子经人介绍结婚。晋升为警部后,长时间在警察学校担任教官,从平成十二年三月开始,任县警总部教育科的副科长。”
接着转到了家庭状况部分。
“其双亲早已去世,与妻启子和儿子俊哉一道住在单位宿舍。平成五年俊哉患急性骨髓性白血病,于第二年平成六年十二月十三岁的时候病逝。那以后,便同启子一起居住在父亲留下的祖传的家里。”
佐濑喝了口水后,再进入案发的经过和犯罪状况的叙述。
“其妻启子两年多以前开始发生频繁的头痛和晕眩,自己随意地常服用一些药店买的药,却仍不见身体有好转的迹象……
“去年四月,梶聪一郎半强迫地带启子去了市立医院。诊断的结果为痴呆症。虽然检查结果没有告诉启子,可她在图书馆翻阅专业书,似乎已经略微察觉了自己的病。病情的进展比想像的快得多,没多久就开始出现弄错日期、星期的事,看表却认不了是几点几分的时候也有。记忆力衰退得厉害,不断地将重要的事撂下不管。为了防止出差错便开始记便条,可对记了便条这件事本身都忘记的情况也屡屡发生。”
藤林感到了心跳的加快。这可不是能冷静地听下去的内容。
“到夏天的时候,启子已对自己的病确信无疑,有时说到想一死了之这样的话。在俊哉忌日的十二月四日,梶聪一郎和启子双双去了墓地。启子亲手清扫墓地,冲洗墓石并长时间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