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结束了。”
沟吕木听完报告后,喃喃自语。
“结束”有两种意涵。一个无非是意味破案。主嫌是日高鲇美,而橘宗一则是遗弃尸体的共犯。但这起事件已经不成立了,因为追诉时效已经过期,这就是沟吕木说的“结束”的另一个意涵。
追诉时效过期的原由如下:
鲇美和橘的全面自白,证明了案发时间在昭和五十年十二月九号的晚间九点左右。那么时效成立是十五年后的九号午夜十二点,现在已经过了将近二十三个小时。如果犯行能晚个三小时,在隔天凌晨十二点进行的话,时效成立可以延期整整一天,办案人员的辛劳才有结果。
然而,鲇美和橘的供词完全一致,依状况判断,没有任何矛盾点。犯行确实在晚间九点左右,因此时效已经完成了。
四楼的调查对策室里,只留下泄了气的男人们。虽然早已认清这场办案可能会徒劳无功,所以努力和时间赛跑,但却发现一开始就输给了时间。有人托腮发呆,有人坐在椅子上低头不语,有人瞪着散落一地报告影本……他们一心一意追寻了逮捕凶手这个顶峰,然而梯子却临阵消失。覆盖房内的紧张气氛瞬间瓦解,所有人都被空虚笼罩。
——事过境迁后的空虚呀。
沟吕木环顾房内想道。
其实,就算时效尚未完成,警方也难以告发这起命案。因为鲇美没有杀人动机。舞子强迫她发生关系,而她只是反射性推倒舞子。这么一来,在法律上只算得上是伤害致死。因失误弄死了争吵对象,原来这只是一般常见的事件罢了。至于橘是在案发后才成了共犯,最多也只有遗弃尸体的罪状。两人的罪不必等待十五年,时效早在几年前就已结束了。
总归一句,不论有罪与否,当今已经没有任何人需要被铐上手铐。
办案人员一个接着一个站起来,开始整理文件。内勤也跟着纷纷起身,开始整理桌子椅子和电话。
沟吕木今天第一次缓慢地掏出香烟。虽然医生指示不能够再抽烟,但每当破案时,或是办案失败时,他总会抽上一根。沟吕木摸了摸口袋里的打火机,但忽然停下手。
在犹如退潮般逐渐起身的身影中,唯有一人依旧静止不动。
那是负责鉴识的筑濑次作。他紧紧盘起招牌黑色袖套的双手,眉头紧锁,直盯着对面的墙壁。
沟吕木拿起打火机,但还不点火,只是看着筑濑。只要在意某件事,他就会无法坐视不管。他心想:虽然未能破案,但还是想专心享受最后一根烟。
“筑兄,怎么啦?”
筑濑没答话。
“喂!筑兄——”
“队长!”
筑濑突然大喊。所有人的视线汇集到他身上。
“这个案件还没结束呢!”
“什、什么?”
筑濑焦躁地说:
“他从办公室窗户丢下舞子的尸体——橘是这么说的吧?”
“没错。”
“办公室是二楼吧。”
“是二楼没错。”
“那么,尸体上的撞伤该怎么解释?鲇美只是推倒她,撞伤顶多一、两个吧。橘丢下她,不过不是从顶楼,而是从二楼,不可能出现那么严重的撞伤,况且法医也不可能查不出二楼和顶楼的伤势差异吧。”
“喔……”
沟吕木不小心点起打火机,烧了他的胡须。
“别急,重点还在后头——法医表示直接死因是颈椎骨折和脑挫伤,但也指出撞及全身的伤势。这表示,撞伤出现生活反应,死亡和撞伤是在同一时间,可是鲇美和橘都没有做出导致撞伤的行为。也就是说……”
房内瞬间安静了下来。
“鲇美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