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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节
口当守门员的暴对室芦田那双闪烁不定的眼神。以前他曾经“解救过”差点带着一家老小自杀的旅馆业者。性好渔色的老板傻乎乎地被设局仙人跳,只好忍气吞声地接受当地的地头流氓屡次敲诈,就连年轻的老板娘也惨遭玷污,据说整个过程还被拍下照片和影片。这家人私下向芦田求救,芦田便私下找上那个黑道的老大,要求他们放过那对夫妇,另一方面也承诺会当恐吓和对妇女施暴的犯罪行为“没有发生过”。三个月后,芦田从黑道最底下的小弟办公室里搜出两把枪而受到本部长的表扬。后来甚至还听说旅馆里有间芦田专用的特别室,年轻老板娘的照片和影片则沉睡在那个房间的保险箱里。

    这对夫妇绝对不是什么特别的案例。这年头要隐瞒重大的前科、想躲避债主的追讨、有什么秘密让别人知道会无法在社会立足的夫妇要多少有多少。像这样的“共犯”会随着警察——尤其是刑警的执勤年资等比例增加。因为要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事件发生。所以“父母”三两下就可以搞定了。接着是……

    三上把香烟捻熄,发动引擎,驱车前进。因为前面塞住了,所以他就变换到左边车道,卡进一辆大卡车前。

    接下来只要共犯夫妇之间还有个女儿便行了。就算是儿子也无所谓,说得再极端一点,就算没有小孩,只要夫妇加起来有三支手机就万事俱备了。把其中一支手机设定为“C子使用的手机”,由刑警利用这支手机打电话到家里进行恐吓。如果想避免现役刑警直接下手的风险,那只要由前刑警或其他共犯扮演绑匪的角色就行了。

    还有一种可能性是假设真的有一个“不常回家的C子”,而她又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共犯的话,那么这个绑架案的剧本就是利用她“行踪不明”的前提写成的。只要照着这个剧本,让前天出门的C子在某个地方把手机“搞丢”就行了。就算她把手机放在包包里或是须臾不离地随身携带,但是人难免疏忽,而且睡着的时候会比动物还没有警觉性。所以一旦被熟知各种窃盗手法的窃盗犯刑警盯上,要让她把手机“搞丢”根本不费吹灰之力。或许C子有向派出所报遗失,也或许是以被偷走的方式报案,但无论如何,只要特搜本部不打算接收这方面的讯息,C子就会一直处于“被绑匪限制人身自由”的状态。

    三上明知这早已超出想像的范围,根本可以说是胡思乱想,但他还是无法一笑置之。

    因为匿名的缘故。

    在匿名的保护伞下,即使编出再匪夷所思的故事也都能够成立。想怎么发展就怎么发展,无论发展成多荒诞的局面也都可行。编造故事的时候,匿名可以说是无所不能,而无数的选项都可以并存的构造不正是幻想本身吗?

    三上习惯性地松开油门。

    “葵咖啡”的招牌从眼角掠过,那是64追击剧的起点。如果真的有个不是自导自演的犯人,而且是认真地想要重演64一幕的话,那么相隔十四年,明天店里将会再度坐满伪装成情侣的调查人员。

    但如果犯人就是刑事部的话,店里就会依旧门可罗雀,因为案情不会进展到交付赎金的阶段。只要让绑架案的状态持续到长官预定抵达的时刻,也就是明天中午,就能确实地破坏视察一事。不对,说不定今天就可以搞定了。一旦取消视察的决定传达到D县警那里,案情就会急转直下,朝着落幕的方向发展。

    三上加快了车速。三点三十五分。比想像中还要花时间。

    届时,已经达到目的的特搜本部会开始进行“善后工作”。先将媒体利用到淋漓尽致,再让他们彻底地跌破眼镜,好让一切归于平静。首先发表“已经找到C子,一切都是她自导自演”,让先前就已经酝酿好“自导自演的可能性”发酵,然后在记者会上两手一摊说“我们也很傻眼”,表示既没有共犯也没有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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