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香,安斋度过了一个宁静而温馨的夜晚。可以说,俩人心照不宣的恋爱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到美和的茶室里来的法官太太不少,因此安斋非常谨慎,从开始恋爱到俩人第一次拉手至少经过了一年的时间。
有一天,美和讲了一番安斋连做梦都想不到的话。
康江活着的时候对美和说:“美和呀,安斋是爱你的,要是我死得早,安斋就拜托绐你了。”
看来康江早就看透了安斋的心思,并且对自己的不治之症有预感。
不管怎么说,美和下决心把康江那番话告诉安斋的意思是非常明确的。安斋内心深处对美和的爱早已发酵成熟,其他影响俩人结合的因素也不存在:安斋跟康江没有生孩子,美和家的茶道讲习室也由美和的姐姐继承了。
但是,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花了一年的时间。安斋说,他想升一级以后再结婚,其实这只不过是安斋推迟婚期的借口。实际上安斋没等到升级就跟美和办了手续,当时他心里还真有点儿敲小鼓。
楠木骂安斋的话不能说没有一点儿道理。前妻死了才五年,就找一个比自己小一轮的女人续弦。而且那女人还是前妻的朋友,别人会怎么看呢?特别是最高法院的人事局,肯定要记入安斋的个人档案。安斋渴望晋级,因为在他看来,那是他正直清廉、忠于职守的证明,是一枚金光闪闪的勋章。
结果呢,勋章跟美和先后到手,他携娇妻走马上任了。要说当时没有几分骄傲那是说谎,他对工作更尽心了。可是,没想到居然发生了在法庭上打盹这种无法叫人原谅的丑事。
“我去看一会儿文件。”晚上10点半,安斋跟美和打了个招唿,走进书房。
打开明石书记员整理好的公审记录,只扫了一眼,心情就变得格外沉重起来。
到底睡了多长时间呢?10分钟?15分钟?那种苦涩的味道又一次涌了上来。
女律师小牧奈津子那张呆愣愣的面孔浮现在眼前。据说她的理想是当一名女法官,但被当时主持司法研修所的教官楠木挡在了法院大门外边。原因是她作为一名学员在司法研修所学习期间,分别向好几家杂志投稿,揭露司法研修所的黑暗面。
想到这里,安斋更加感到不安了:小牧是绝对不会放过自己这个审案子的时候打瞌睡的审判长的。
安斋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公审记录上。
公审记录的内容倒是没有什么令人怀疑的地方。简单来说,这个杀人案发生的原因是在卡拉OK抢麦克风。吵架是被杀死的受害者一方引起的,吵过之后,被告咽不下这口闷气,回家拿了一把尖刀,回到卡拉OK就把对方杀了。杀人意图明确,没有什么值得争议的地方。
如果是在判断被告有罪无罪的关键时刻睡着了,还是应该做深刻反省的,可是,这种连听一耳朵都没有必要的案子,竟然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越是觉得公审记录简单明了,越是生自己的气。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难道要在小河沟里翻船吗?
安斋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打开了另一份公审记录。
这是上午审理的一个强奸致伤案,原告是一个酒吧的女老板。被告辩护律师认为是通奸,跟原告方发生了争执。
律师:这么说,你是下午6点之前跟一个女人约好去情人旅馆的?那是怎样一个女人呢?
被告:35岁以上,说话挺哕嗦的,不过,是个挺好的女人。
律师:你们俩都喝啤酒来着?
被告:不,就我一个人喝来着,她就沾了沾杯子边儿,没喝。
律师:你喝了多少?
被告:这个嘛——干事儿之前喝了一瓶,完事儿以后喝了半瓶。
律师:你所说的干事儿是指性交吗?
被告:啊……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