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我老是抽到下下签。
可是刚被买走的时候,我也是新颖得光亮动人,非常漂亮的。
“我捡到这个钱包时里面有十二万元,所以我到现在都很珍惜它,因为很吉利嘛!”她这么说。明明从那次以后,她就再没遇到半点好事。
但是,她老公已经不在身边了。只撑了半年,我的主人就逃走了。
那家伙啊,其实是个老花眼镜盒。我前任主人是小酒店的妈妈桑,年龄整整短报了十岁。虽然是没有被拆穿啦。
我似乎是个非常花俏的钱包:外面装饰了许多闪闪发光的亮片,还有个巨大的金属扣。每次我一进去手提包或口袋里,其它家伙就会抱怨“挤死了、挤死了”。例如,我前任主人那里的一个眼镜盒,那家伙还说:“你啊,太占空间啦!明明肚里空空,外表却夸张地跟什么似的。”老是欺负我。哼!我是不晓得这么说的他以为自己算老几啦。
“小纪”虽然厌倦了我,却也没有把我丢掉。她把我给了认识的人,那个人就是我刚才说的小酒店的妈妈桑。
我得声明一下,她们可不是在笑我唷!是在笑和我陈列在一起的什么东西。
我去不了百货公司,而皮革制品的专卖店也看不上我。
所以啊,愿意陈列新品的我的,我忘也忘不了,那是一家叫“一夜情”的店。
我当时就有不好的预感,从看店的女孩讲话的口气,还有店长接电话给人的感觉等等。那个时候,我还没这么刁滑,却也觉得“有些粗鄙耶”。
唉!讨厌啦,我的口才实在很差呢!要是不好好从头说起,大家是不会了解我是个多么不走运的钱包的。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会这样。要是我能够说话的话,真想在她结婚之前这么告诉她:
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我并不晓得,只知道是在室外,有很多行人。
“好下流唷!”
真是个粗心大意的女人。我被人捡到,送去了派出所,但是她始终没有来领我回家。她现在怎么样了呢?有时候我会想起她来……
“小纪”用我用不到三个月,当然大叔可能也步上了相同的命运。真是大快人心。
不久之后我才明白那是什么东西,因为我是和那家伙一起被买走的——被一个喝醉了的大叔。
他们说我“没品”,可是那不是我的责任吧?是制作我的人缺乏“品味”吧?虽然我是不晓得是不是这样啦。
说起来,打从我出厂就是个落伍的钱包了。
不过,那是个错误的开始。
“买多一点也没关系唷!要是不够就伤脑筋了!”
接着两个人咯咯地笑了起来。
“哎唷!”
“小纪”到底买了什么,大家都了解吧!
我陷入绝望。我竟然和那种东西摆在一起!这就是我沉沦的开始。
我终于了解自己身处的立场——这种时候,说是立场也可以吧?当然,我是没办法站立啦——是三个像是国中生的女孩站在陈列我的展示柜前哈哈大笑的时候。
做那种生意,似乎不怎么轻松呢!妈妈桑一个人独力打理整个店,手头却总是很紧……。所以就算是人家用过的钱包,她也会收下。那个妈妈桑啊,不管别人给她什么东西,她都收,但是就算是流出来的鼻血,她也不会给人。
“竟然叫一夜情耶!”
他们说那天是圣诞节,要交换礼物。然后买了什么东西的“小纪”把自己当成礼物送给大叔。
她被客人带去洗温泉,奢侈了一番。“太幸运了!”她可能是兴奋过头,在途中把我弄丢了。
她们红着脸,一边笑闹一边跑开了。
所以老花眼镜盒那家伙是见不了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