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说好了不要在意了吗?用不着再去找别人商量什么了吧?”
大家都叫我的主人“小雅”。小雅望着手指甲,喃喃地说:“嗯,可是……”
“不要紧的啦,那个男的不可能会做什么的啦!”
“可是那个人一定在找那条项链。”小雅一脸正经地在床上重新坐好。“我想他也发现到是被我们捡走的,所以才会在着附近出现,想让我们把项链还他。”
“那种事哪有可能?”同室的女孩笑出声来。“小雅,你想太多了。你真的有够胆小耶!”
小雅沉默了。
她的确不算是坚强的人。在研修期间,她是同期女孩子里最爱哭的一个。连我都担心得要命,怀疑她真的能够当上导游吗?
可是她绝对不是笨女孩(能够有计划地使用金钱这一点,就是最好的证明)。而且,特别实在这件事上面,小雅的不安应验了。所以我才感到害怕,也才觉得只靠我一个人是无法完全保护她的。
事情大约发生在半个月前,小雅在每天早上的慢跑途中捡到了一个钱包。
小雅把那个钱包带回来的时候,一开始我还一位自己的缝线要绽开了。那个钱包既俗气又庞大,刺眼的鲜红色,上面缝满了琳琅满目的装饰,一看就知道是便宜货,不用说,一定是合成皮。虽然我也不是多昂贵的钱包,不过也是真皮的唷!
那个钱包里也没什么钱,不过两千多元而已。即使是这样,小雅还是想把它送去派出所,但是室友阻止了她。
(这种东西送去派出所,警察也会嫌麻烦的。拿走里头的东西之后就丢了吧!)
软弱的小雅拗不过室友,便照着她的话做了。换句话说,她将它据为己有。我也觉得无妨,只是希望可以尽早远离那个钱包。
然而,那个鲜红的钱包里还装着钱以外的东西,是一条项链。
小雅她们一开始也认为那八成是仿冒品。但是、但是,那竟然是真品!十八K金再加上绿宝石和镶钻,据说相当于时价三十万元呢!
(这么贵的东西,还是送去派出所比较——)<dfn>htt<a h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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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太迟了啦。装作不知道就好了嘛。)
就这样,绿宝石项链成了小雅和室友的共同财产,是她们盛装打扮时才会戴在身上的珍贵宝物。
(这是为我们带来美丽项链的钱包,还是别丢吧!)
个性单纯的小雅这么说,将钱包收进抽屉。我担心极了,深怕她哪一天会一时兴起,用那个钱包取代我呢!
可是,认识之后才知道,那个钱包其实也不是坏家伙。虽然确实有些没品的地方,不过却比我成熟得多,不久后,我们就变得很熟络了,好得就像交心挚友一般。
然后,她——没错,那个钱包也是个“女的”——告诉我一件不得了的大事。
她上一任的女主人遭人杀害,被埋在这里宿舍的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