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逃跑,他们马上叫李厂长把此人叫来,因为厂里只有一个保安有1.80米,所以不管是不是他,先把他稳住再说。
这个被左丽编为6号的保安名叫罗大佑,和台湾的一个歌星同名,长得也和歌星一样英俊,但气质和修养却大相径庭,除了英俊之外,看上去有些猥琐和狡黠,像一个没有文化的农民。
面对两个警察,罗大佑有点胆怯,但表面仍然保持着一付镇定自若的样子,左丽一眼就看出罗大佑有问题。
“罗大佑,你听好了,我们不会无缘无故把你叫来的,你自己做了什么心知肚明,是你自己说还是我们帮你说?但这两种结果完全不一样。”小克严肃地对他说。
“我没犯法,你要我说什么?”
“没犯法我们会来找你吗?工厂有2000多人,我们为什么不找他们?”
“我真的不知自己犯了什么错误。”
“好吧,我就先给提示一下,厂里的液压钳少了一把,你知道给谁偷走了吗?”
“那么破液压钳又不值几个钱,谁偷他干吗?”
“可是如果拿它去作案作用就大了。”
“反正我没有偷,你们找错人了。”
“为什么仓库放液压钳的地方有你的脚印?”
“这,我也不知道,哦,我曾经去仓库里找过仓管员喝酒。”
“什么时候?”
“嗯,大概半年前吧。”
“胡说!那地上的脚印是刚刚留下的,还不到一个月,我们已经把它和你放在走廊上的运动鞋对上了,你还是好好坦白吧。”小克严厉地盯着他,罗大佑把头低下去不说话了。
一会儿,江一明和吴江都来了,他们把地上的足迹提取出来,又在放液压钳的木箱上提取出两枚新鲜的指纹,经过比对,其中有一枚是罗大佑的。他们从罗大佑的床铺底下找到了那把失窃的液压钳,面对这些证据,罗大右再也无法抵赖,但是,他死都不承认他谋杀林朗。
原来是这样:一天晚上,他去银河迪吧蹦迪,认识了一个富家女,那女孩好像对性很随便,当天晚上就和他去天山宾馆开房,钱还是那个女孩付的,女孩有一种病态美,他非常喜欢她,她也喜欢他,俩人还在宾馆里海誓山盟了一番,后来,有一天,她叫他帮他做一件,事成之后,她会给他5000元的酬劳,原来女孩叫他去把一个姓林的人家的避雷针剪断,他说:没问题,小事一桩。一天中午,他把仓管员约去喝酒,把他灌醉,把仓管员扶回宿舍睡觉,乘机把仓库员的钥匙拿去复制一把,当天夜里偷一把液压钳出来,爬到林朗家的屋顶,把避雷针剪断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林朗会因此而被雷电击毙。
“那女孩叫什么?”
“叫孙芳芳。”
“住哪里?”
“她没告诉我。”
“怎么联系?”
“她给了一个手机,15100000111.”
专案组所有人一听,都差一点叫了起来,原来这个女孩就是打给林朗的那十几个电话的人……
罗大佑家住西藏东部,靠近四川,初中还没有毕业,就出来打工了,凭着自己高大的身材,来长江8年了,一直都在从事着保安工作,平时没事就爱好喝酒和泡妞,所以经常去迪吧,但1000多元的工资根本不够他花,平时常常黑道朋友去帮人讨债、打架、偷盗等挣点钱,只要有钱,叫他干什么都行,脑子里根本没有法律观念,因此才会被孙芳芳利用,但这次被利用,就惨了,可能要被关进监狱半辈子了,他后悔不已,还痛骂自己脑子进水,竟然被一个小黄毛丫头当作杀人工具。
专案组并不全相信他说的话,也许他深藏不露大智若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林朗的死他要负主要法律责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