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愁善感的正义汉
气回答。
升太走到他所指的地点,弯腰查看,确有车轮打滑摩擦的痕迹,于是举手向见目报告。
相关部份都拍摄好之后,见目也来帮忙,用卷尺量了那女子分心看别处的可能地点和发现对方车子时的可能地点,又量了两车擦撞时的地点及男子的车打滑的地点。
测量完毕,正要起身时,忽见那位小姐正跌跌撞撞走向马路中央。
见目急忙站起来,跑到她身边,按住她的双肩,将她拉回路肩来。一辆汽车疾驰而过,险些撞到他们。
见目搂著那姑娘的香肩,朝升太使了一个眼色。升太把相机和卷尺放进箱中,背著箱子走到他们身边。
见目把小姐交给升太。升太扶著她,往她自己的车子走去。
打开车门。
“你坐著休息好了。对方伤势不重,用不著如此担心。”
升太轻推女子的背部。女子像木偶般以生硬的动作坐进驾驶席。
“你的家人很快就会到的。”
升太尽力安抚这位姑娘。
她仍呆视前方,目光绝不和升太的视线接触。
“那位小姐会不会被判刑?”
可以听见那中年男子在询问见目的声音。
“会。她开车肇事导致你受伤,犯‘业务上过失伤害罪’。”
见目答道。
“其实我只是额头擦伤而已,不必追究,赔个烤漆费就行了。一个年轻姑娘这样就要被判刑,未免太可怜了。”
“既然你这么说,那我就当作‘物件事故’来处理吧。”
若车祸受害人伤势轻微,则在取得当事人同意之后,便能以所谓“物件事故”来处理结案,这是不违法的。有些检证员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律当作“事件”处理,不把加害人移送法办就不肯罢休。当然,见目不是那种人。
若是“人身事故”,现场负责人就必须填写一大堆文书报告。为了写报告,就必须将受害人与嫌犯都叫到署里,花很长的时间去侦讯。光是这样,大概就要费掉一整天的光阴。
这次因受害人自愿要以“物件事故”处理,见目应该会暗暗松了一口气吧?
见目也因为中年男子这么说而悄悄安下心来。
并非因为不用填写繁杂的报告文件而安心,而是因为同情那位大姑娘。正如中年男子所说,若因这种小事故就被判刑,那未免太残忍了。
车内的小姐大概听不见他们的对话,依然面无血色,呆视前方。
十五分钟后,女孩的父母坐著警车赶到了。他们瞧见女儿的车之后,就走到升太面前鞠躬致意。升太答完礼便退至一旁。母亲开了车门,进入车内。
“冬美!”
母亲抱紧了女儿。
“受害人在哪儿?”
“那边。”
留在车外的父亲发问,升太便指著站在稍远处的见目和中年男子。
“这位就是受害人,幸好伤势不重。他说不想追究业务上的过失伤害罪,所以我们就当‘物件事故’处理。剩下的只是赔偿问题,由你们当事人自行谈判就行了。”
见目说完,那位父亲就紧紧握住受害男子的双手,频频说:“谢谢你!感激不尽!”
“冬美,还不快过来向这位先生道歉!”
父亲大声一吼,母亲便拉著女儿的手下了车。
这位小姐依旧面无表情。
“来,快致歉,然后还要道谢。”
女儿好不容易来到中年男子面前,父亲边说边把她的头按下去。
当女儿的似乎还不太了解自己的立场。因受害人的一句话,她已不用被依过失伤害罪移送法办了。
最后决定:小林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