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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情没偷着反而丢了性命
    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中,父母却一脸的欢喜。当然,他们欢喜不是因为看到了我,而是因为看到了我扛回家的一整麻袋水果。除了自己吃的、可以贮藏的之外,还有不少可以分给邻里,挨家敲门送东西,好不热闹。

    我随便吃了点晚饭,就躺在了自己房间的单人床上,脑中一点一滴地回顾着自己这十九年来走过的人生道路。

    三岁那年,被人当作神童,能背诵六百个英语单词,父亲背着我去晨练。

    五岁时,爱画画。跟着人家拖拉机跑,就是为了记下拖拉机的样子。

    六岁,上了幼儿园,第一次和一个漂亮的小女孩牵手,就有了心动的感觉。

    十岁,被大孩子欺负,让人骑在身上,还扯坏了书包带。

    十五岁,开始从师学习书法。当年就获得了两次市级的书法展一等奖。

    十六岁,第一次看黄色光盘。瞪大双眼直咽唾沫。

    十七岁,第一次接到了女孩子的情书。可惜那女子长得和诸葛亮的夫人好有一比,只得放弃。

    十八岁,一边念着夜大,一边开始在公墓打工赚钱,告别了让父母抚养的生活。

    十九岁,刚刚到十九岁,甚至还没来得及过自己的生日,我怎么就这样早早地夭折。

    回顾自己的短暂一生,甚至还没来得及为人民做点什么贡献就直接玩完了,太多的遗憾。还有,突然想起生我养我的父母,在他们的庇护下,我没吃过什么苦受过什么累,更还没来得及对他们尽孝,现在想起来真是遗憾。

    还有没有正经地谈过一次恋爱,更没有尝到过禁果的滋味,作为男人真是枉活一世了。我突然很想去做一件每个男人都该做的事。现在就去。怎么实现?现找个女朋友是不可能了,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去买春。

    也许有的男人会觉得把自己的第一次这么草率地献出去是该被人耻笑的。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是我现在能做的最现实的一件事情。我给她钱,她给我满足,这甚至比我上了小静或于晶晶都要好的多。因为我现在的身份是鬼,我不能加害人家无辜的少女。

    虽然我身已成鬼,但我可以负责任地说,我还算是个负责任的好鬼。

    说干就干,怀里揣上平时积攒的一堆票子离开了家。父母还在欢喜地分摊着水果,我临出门前留恋地注视着他们,希望自己以后能多抽出些时间尽尽孝道。

    以前从没仔细留意过市里的红灯区,甚至从来没想过自己要来到这里,心里不免十分紧张。走在夜总会、歌舞城的门口,我甚至不知道怎样开口问对方有没有出台的小姐。走了三四家之后,我不由恨我自己,做人的时候都经常缩手缩脚,现在是鬼了,还怕些什么。找到第五家的时候,我直接大踏步迈了进去。

    夜总会里面的灯光不断地旋转,让人有些头晕。声音震耳欲聋,烟雾缭绕,再就是刺鼻的白酒味道。我在昏暗的光线下在男服务生的带领下走着S步终于摸到一个座位上坐好。服务生拿着酒水单子,几乎是趴在我耳朵上面喊:“大哥,有什么需要?”

    我看了看他的年龄,一定在我之上。原来只要你拿着钱你就可以直接升级成大哥。

    我也大声地喊:“小姐有吗?”在这种嘈杂的背景下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妥。

    服务生还以微笑,看样子我点了他们最有赚头的一道菜。他说了声“请稍等一下”,就欢天喜地地一阵风似的消失了。

    时间不长,过来一位穿着清凉的女孩坐在我的旁边。我不知叫她女孩还是女人更贴切。她只穿了件露肩的薄上装,衣服的质地很有弹性,紧紧围裹着窈窕却又丰满的躯体。一件天蓝色真丝短裙下摆上缀着闪闪发光的水钻,看上去十分性感。头发是当时最流行的披肩栗色长发,配上瓜子形的白脸和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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