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初步推论
称他为一号访客。而第二个进入房间的人,也就是拿利器伤害陈教授尸体的人,我们称其为二号访客。我这样说清楚了吗?”
钟旭点点头。
“首先顺序是这样的,一号访客进入办公室后,与陈教授发生了冲突——或者说本来就蓄意杀死陈教授,他边和陈教授说话边绕到陈教授身后——就是转椅和古董架之间,拿出了准备好的麻绳,勒住了陈教授的颈部。根据法医‘出血性唾液’的报告,证明被害人在挣扎时曾直立过,后又仰躺在椅子上。注意,在凶手用绳子勒住被害人颈部时,被害人如果突然站起来,那么凶手必定会被一股力往后推,这就导致了一个后果——古董架上的花瓶移位。
“花瓶被移动了位置,因为凶手的手肘或者手臂等其他部位在行凶过程中碰触了花瓶,导致它离开了原来的地方。你问我为什么说花瓶会移位,因为花瓶底部有血滴,并且是陈教授的血液,说明陈教授被杀过程中,花瓶曾被移动过。而用利器伤害陈教授遗体这一系列动作,是无法触及古董架上的花瓶的,所以只有凶手勒杀陈教授时触碰花瓶导致其移位这一个可能,难道不是吗?”
“目前来看,确实是这样没错,然后呢?”钟旭应道。
“我们继续。以上推论我证明了花瓶是被一号访客移动的,那他为什么又将花瓶放回原处呢?因为他必须隐藏麻绳,所以他把移动的花瓶拿出来,放入麻绳后将其放回原位。一号访客走了之后,二号访客进入办公室,开始用利器伤害陈教授的尸体,此刻血迹横飞——但是这里有个问题,花瓶已经回归原位了,那么花瓶底部就不会有血滴。所以当血滴滴在架子上的时候,花瓶一定不在那个位置,可众所周知,缢死一个人是不会流血的!推理至此发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如果有两个人涉案的话,那么这起杀人事件就不合逻辑了。”
“原来如此!”
“现在我们假设,用麻绳缢死陈教授的和用利器伤害陈教授的是同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先进入办公室,将陈教授勒死。确认陈教授死亡后,他出于某种原因,必须用利器再次伤害陈教授的尸体。在用利器伤害的过程中,血滴不慎甩到架子上。虐尸完毕后,凶手发现花瓶移位,于是将花瓶放回原来的位置——就在这个时候,血滴被花瓶盖住了,接着,他把凶器之一的麻绳放入花瓶中。那么如果麻绳是二号访客放进花瓶的呢?这不可能,因为二号访客没有义务替一号访客清理麻绳这一对二号访客有利的证据,这样可以将所有罪名推至一号访客身上。这么一来,现场的情况都可以得到解释,所以,一号访客和二号访客根本就是同一个人。”
钟旭摇头苦叹道:“唉,差点闹笑话,不过你小子还真厉害啊,这么短时间里竟然考虑了那么多事。”
“这个案子如果要从逻辑上完全否定其他可能性,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只能从‘一般情况下正常人会怎么做’来推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从而导出一个最有可能的答案。”肖晨说,“所以说,逻辑推理可以帮你找出谁是凶手,但无法在法庭上立足,最后还是得靠DNA来定罪。”
这顿饭他们吃了足足有两个多小时,可能是酒劲上来了,席间大多数时间都是钟旭在一边滔滔不绝地讲话,内容也都是他的一些办案经历,甚是无聊。出了火锅店后,他们就道别了。钟旭喝得有点多了,肖晨替他打了个电话给局里的同事,让他过来把钟旭的车开走。打完电话后,肖晨自己则叫了一辆出租车回学校。
当肖晨回到宿舍区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简单收拾了一下,肖晨就去楼下浴室洗了一个冷水澡,因为热水供应在十点的时候就结束了。洗完澡后,他回到宿舍,躺在床上看起书来。
还没看没几页,张涛就推门而入。他瞧见躺在床上的肖晨,一脸坏笑地问:“听说你和刘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