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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人皮蝴蝶
弟弟的皮……谁把我弟弟的皮拿走了……给我要回来……要回来……”

    马晋龙连忙上前将酒鬼摁回椅子上。

    “难道是他们俩把你说的那个……那个人皮拿走了?”大胖子怯问道。他伸出一个食指指着门外马中楚家的方向,很显然他看着马中楚和那个女人一起朝那个方向走了。同时,我这才发现这个大胖子的手上戴着一颗很大的金戒指,金戒指上面刻着一个隶体的“福”字。

    马晋龙也瞟了一眼大胖子手指上的金戒指,咬牙切齿道:“太过分了!肯定是那个妖精想将那张人皮藏起来。”

    大胖子不明就里,用那混沌的眼睛看着马晋龙,疑问道:“怎么了?他们两个人要人皮干什么?”

    马晋龙却转过头来问爷爷:“肯定是他们俩把人皮拿走了。我们该怎么办?”

    爷爷想了想,说道:“不用急,如果真是那个女人干的,把人皮藏起来也没有用。你不是已经看到了吗?既然是酒号子发现的,我们先等酒鬼清醒了,说明白了再做打算。你现在如果去劝马中楚,可是又没有真凭实据,他是不会相信你的。”

    马晋龙连连点头。待爷爷说完,马晋龙道:“我去烧点儿开水泡了红糖给他灌下,也许这样他能好得快一些。”

    我们几个手忙脚乱地扶着昏迷的酒鬼从堂屋后门出去,穿过一条小道,就到了厨房。为了防止草灰和烟熏黑家具,很多人家都将住房跟厨房隔离开来,在大大的住房旁边建一个小小的铺屋,或左或右或后。马晋龙家的厨房就建在后面,由一条青砖铺就的小路与住房相连。乍一看,厨房里收拾得干干净净,房梁上连一根粗重的蛛丝都没有看见。可是仔细看看的话,会发现一些偏僻的角落里积着厚厚的灰。马晋龙果然是爱“面子”的人。

    马晋龙将水壶挂上,然后点燃柴火。干枯的柴火就噼噼啪啪地烧起来。蹿起的火苗像手掌一样托起平底水壶。水壶里发出凄凄的受热声。

    大胖子尿急似的搓着手跺着脚,直喊“暖和暖和”。我跟爷爷也将有些发冷的手张开来,靠近火苗烤火。只有酒鬼毫无知觉地瘫坐着,不时地咂咂嘴。我估计是酒精将他的脑袋烧坏了,不然不会到了这个时候还处于半睡眠状态。

    我靠着爷爷坐下,大胖子靠着我坐下。

    “小子,你现在还在读书吧?”听了一会儿烧柴的噼噼啪啪声,大胖子终于不甘寂寞,拉了拉我,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问道。

    “一闻你书生气就知道了。我的鼻子厉害着呢,闻闻人的气味就知道哪个人是干哪行的。”他得意扬扬道。不过他说话的方式不至于让人讨厌。

    “呵呵,我刚刚大学毕业。”

    “大学生哪!了不起!我从小就成绩不好,捧着书就脑壳疼。”他自嘲道,做出一副脑袋疼时难受的模样。“但我一嗅到钱的味道就舒畅无比。”

    我干笑着点了点头。

    “但是我嗅到泥巴的味道就更加舒服。”他将稀而长的眉毛一挑。

    “哦?为什么呢?”我颇感兴趣地问道。

    “老是把自己当做珍珠/就时时有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做泥土吧/让众人把你踩成一条道路。”他摇头晃脑地吟道,然后问我,“这是一个七月派诗人写的诗,诗名就叫《泥土》,我们方言就叫泥巴啦。比如说,你们大学生是天之骄子,但是现在时代不同啦,别把自己当做珍珠一样宝贵,不然就时时有被埋没的痛苦。还不如把自己当做泥巴……不过现在的大学生本来就像地里的韭菜一样普遍了,呃……我不是这个意思哈,我的意思是……比如那个女人吧,那个女人确实长得漂亮,但是太把自己当一回事了,那么必定受人非议。是吧?”

    他刚提到那首诗时,我还挺高兴,没想到他还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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