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杨乃武的姊姊杨菊贞在同治十三年三月下旬离开的余杭,由舅父姚贤瑞陪着,一路上晓行夜宿,急急赶路,到京时已经是同治十三年六月中旬了。正是浙江巡抚打算要重审杨乃武案的时候。
杨菊贞急急赶进京来,先找了族叔杨增生,把杨乃武的事情,细细说了一番。杨增生一听着急道:“看来杨乃武是犯到了小人手里。孔子曰:君子而不仁者有矣夫,未有小人而仁者也。刘锡彤既是个小人,就不会存仁心。好不容易将杨乃武拿住,只有往死里整的心,决没有宽容的希望。我想此时杭州三审都已完毕,用不了半个月,就会有消息传到刑部。如果仍是按着余杭县的原判,没有为我侄杨乃武辨冤。我便设法将状子递到都察院的都御史那里。我在都察院经历厅任六品经历官多年了,左都御史广寿与我是极熟的,一定能帮上这个忙。”(左都御史是都察院的最高长官,相当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级别和权力)
杨菊贞听杨增生说能将状子递到左都御史手中,料想就算是这个案子在浙江定了,到京中也必会由都察院驳回。十分高兴,说道:“我二弟的事情就让您费心了。”
杨增生道:“这说的是哪里话,杨乃武也算是我同族的侄子,又遭的是冤案。我能眼睁睁的看着我杨家人被人家欺负不成。如果是这样,将来我还有脸回家乡么?”
“多谢叔父。”
“你可写了状子?找了抱告没有?”
“叔父,状子已经写成,抱告就是我的舅父姚贤瑞。”(因为当时女人是不能随便递呈告状的,所以一般要有“抱告”代为呈状。)
“我这里后院尚有空宅,可安排你住下。只待浙江省的案卷一到,我就通知你。一路辛苦,早些安歇吧。”
杨菊贞住在杨增生家,只待浙江省的消息。到了七月初的时候,果然浙江省以“无冤无滥”的判语审结,按照杭州府(实际上是代替浙江按察使司审理)原拟罪名判定,交由刑部复审。
杨增生知道了消息,急忙让姚贤瑞捧了状子去找广寿申冤。果然是有了熟人好办事,广寿接了状子,立刻调了杨乃武的案卷细细审阅。也看出其中疑窦从生,矛盾之处甚多,当即奏闻朝廷。不久慈禧批下谕旨,拿将此案发回浙江重审。
都察院的复审咨文于当年九月初八到达浙江。杨昌睿见刑部没有批准呈文,反倒由都察院发还复审,顿觉忧心忡忡,唯恐将自己收受三万五千两白银的事情抖出来。为与此案撇清关系,他并未亲审,而是委派湖州府知府锡光代为审理,又派绍兴府知府龚同绶、富阳县知县许加德、黄岩县知县陈宝善,一同来杭会审。为了表示自己大公无私,不偏不倚,此次会审的所有差役都不用杭州府的,而是将绍兴府和湖州府的部分差役调来。杨昌睿可谓是用心良苦,不亲自审案,以后再有了事体也可推脱;又有几个府县长官撑门面,显出他对杭州府并不信任,今后即使翻案,也不会怀疑他曾经收受贿银,只推说是一时失察即可。这也是他长年作官的决窍,多年练就的推功。
同治十三年十月十四日,杨乃武案在杭州总捕厅开始会审。这次会审,关防十分严密,人犯提齐后就立刻封门,不许百姓等其他无关的人观审。在总捕厅审过一堂后,又调换到水利厅衙门过了四次堂。
因为左都御史广寿特别关照,不许刑逼犯人。因此小白菜也看出了与以前不同,渐渐胆大起来,她本就不想攀扯杨乃武,因为听何春芳骗说这个案子一定不能翻案,只有攀咬了杨乃武才能不受千刀万剐之刑,杨乃武也只是革掉举人的功名而已,也不会受大牵累。但两审下来才明白,自己还是给定了凌迟大罪,杨乃武却是斩立决的死罪,还牵累了一个叫做钱宝生的人。心中又悔又恨,哪里还愿意再咬杨乃武,在大堂之上哭道:“小妇人不敢说谎,实是何春芳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