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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全无关联。现在,先把几件怪事列出来吧:隐士作家高登·克罗斯,热衷发表照片,却和虚荣心无关;隐士百万富翁迈尔斯·德斯帕德,因胃部感染而死,其枕下发现了一条打着九个结的绳子;身着古装的女士——具体哪个时代的古装不详——有人宣称看到这位女士从一扇用砖封了两百年的门走出房间。若要将这些互不相干的元素糅进同一个故事,一个有经验的作者该如何才好?

    话说回来,老迈尔斯·德斯帕德的死,没准给J.阿特金斯送来了一桩生意呢。所以,最近……

    若说高登·克罗斯的事情既无关紧要又理不清头绪,那老迈尔斯·德斯帕德的事情更是如此。史蒂文斯的思绪飘到了德斯帕德庄园,山毛榉丛中那些被烟熏黑的石头,还有那些从沉睡中惊醒的庭院。他记得去年夏天,老迈尔斯在大宅后低陷的庭院中散步的样子。老迈尔斯其实并不老,过世时才五十六岁。但他老态龙钟的举止、光洁白领映衬下那瘦骨怜峋的脖子、卷曲的灰白胡须,还有长久以来郁郁寡欢的神情,都让他显得比实际年龄要老。史蒂文斯还记得他在暖阳下煞有介事地抬了抬时髦的帽子,眼神苍老而困惑。

    莫莱坐着摇了摇头:“不,并非如此。他可不想要这种私人推广,他此举另有缘故。”

    两件什么事?好吧,其中一件是他公文包里装着的高登·克罗斯的新手稿,等着他去阅读。高登·克罗斯——说来真怪,这是他的真名——编辑部头头儿莫莱发掘出来的作家。他是个一心要重述历史上真实谋杀案的隐士,其天才的地方是描述生动、活灵活现,仿佛目击者之口述一般。他有着那种近乎恶魔的天分,能把没亲眼看见的事情讲得栩栩如生。这种天分往往伴随着欺骗。一位著名的法官曾不慎如是写道:能在《陪审团的绅士》中将尼尔·克利姆案记录得这般生动,此人铁定在庭审现场。“众所周知,克利姆是一八九二年受审的,”《纽约时报》事后评论道,“而克罗斯先生据称年仅四十。很显然,若他确曾出席庭审的话,未免太早熟了。”这对该书的销售而言,自是一个不错的宣传。

    爱德华·史蒂文斯和常人并无分别。此时,他正坐在开往的火车的吸烟车厢里,列车将于六点四十八分抵达。他年满三十二岁,任职于纽约第四大道的哈罗德父子出版社编辑部,职位勉强算是重要。他一般是住东七十街的出租公寓,周末则常常返回费城郊外的小宅。他和太太都很喜欢乡间生活。今天刚好是周五,所以他打算傍晚时赶回去跟太太玛丽会合。(时值一九二九年暮春。)史蒂文斯的皮包里,装着高登·克罗斯最新谋杀小说的手稿。以上全都是对事实的平实描述。史蒂文斯无法否认,他目前真的只想考虑那些可以列表说明的事实,而不想考虑别的。

    莫莱依然半是心不在焉、半是迷惑不解地四下打量着,很明显是心中有事。只昕他问道:“你正式见过克罗斯吗?”

    这个周五的下午,史蒂文斯被编辑部头头喊进了办公室。莫莱的办公室里铺着厚厚的地毯,踩上去没有响动。他端坐办公桌后,正对着面前软皮夹子里装着的一沓整齐的稿件眨巴着眼。

    迈尔斯过世后,史蒂文斯只见过马克一次。老家伙是四月十二号周三晚上死的。史蒂文斯记得这般清楚,系因那天他们夫妇俩少见地回到了克里斯彭。不过,逗留期间,他们并未得知不幸,次日一早就开车回了纽约,后来才从报纸上阅闻噩耗。那个周末,也就是十五号那天,两人循例再次回到乡间小屋,去德斯帕德家正式悼念,但没有参加葬礼。玛丽对死亡——对看到死者,有种战栗的恐惧。葬礼当天傍晚,空荡荡的国王大道上,史蒂文斯碰到了散步的马克。

    “一个女人?”

    莫莱再次疑惑地看着史蒂文斯,而后则从办公桌上拿起某样东西,转换了话题:“别管他了,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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