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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细论“上锁的房间”
呢,冰块却能够下坠,并狠狠重击他的头。脑袋被砸得开花,但凶器却找不到,因为它老早就融化了。

    “在这个标题之下(其实放到第三项标题之下,也很合适),我们还可以列举出利用毒蛇或昆虫来杀人的手法。蛇不但能隐匿于衣柜和保险箱,也可以灵巧地躲藏在花盆、书堆、枝形吊灯架以及手杖中。我记得一个非常夸张的个案——把琥珀制的烟斗柄,刻成古怪的蝎子形状,受害人正要把它放入嘴里,雕刻物居然活过来,变成一只活生生的蝎子。不过,若说到上锁房间命案中最惊人的长距离谋杀手法,各位,我向你们推荐一篇侦探小说史上最精彩的短篇故事(事实上,还有几篇非常出色、同样齐名的第一流杰作,如汤玛斯·柏克的《欧特摩之手》、却斯特顿的《走廊上的男人》、杰克·傅特瑞尔的《十三号囚房的难题》)。它就是梅尔维尔·大卫森·卜斯特的《都多尔夫杀人事件》——这位从长距离之外行凶的刺客,即是太阳。太阳光穿过上锁房间的窗户,照射在都多尔夫摆于桌上的酒瓶,由于瓶内装的是未加工的甲醇白酒,因而形成了火镜(即集中阳光而生热的凸透镜),而挂在墙上的枪经由光线一射,正好点燃了雷管:因此躺在床上的可憎家伙,胸膛自然被轰得血肉模糊。还有……且慢!啊哈,我最好适可而止了;现在,我就以最后一个标题,来为分类工作划下完美的休止符吧:

    七、这是谋杀,但其诡计的运作方法,刚好和第五项标题背道而驰。换句话说,受害人被推定的死亡时间,比真正案发时间早了许多。受害人昏睡(服了麻醉药,但没有受伤)在上锁房间里。所以用力撞门,也叫不醒他。这时凶手开始装出惊恐的模样,先强行打开门,接着一马当先冲进去,刺杀或切断被害人的喉咙,同时让其他在场的人觉得自己看到了其实没看到的东西。发明这种诡计的以色列·詹格威,应可获得无上的荣耀,因为后人仍旧在沿用他的创意,只是形式各有不同。这种诡计曾用在(通常在刺杀)船上、陈年老屋、温室、阁楼,甚至是露天户外。在这些地方,受害人先是失足绊倒,然后昏迷不醒,最后才是刺客俯身靠近他。所以……”

    “慢点!等一下!”

    哈德利连忙插嘴,并重拳打在桌上以引起大家注意。志得意满的菲尔博士,正是一副口若悬河、欲罢不能的神情,他堆满笑容,和气地转身看着刑事主任。哈德利接着说:

    “你的分析或许非常棒。上锁房间的所有可能情况,你全都研究了——”

    “所有的情况?”菲尔博士睁大眼睛,哼着鼻子说,“还差得远哩。有一些很特殊的类型,我还未将它们一网打尽,并且找出其中的玄机;这只是一份即席发表的粗略大纲;不过有朝一日,我会全部整理出来的。我正要说到其他的类型:为了要让门窗从房间内上锁,所以手段上得运用各式各样会骗人的门窗。哼!哈!因此,各位先生,接下来我——”

    “还不行,”刑事主任顽强地说道,“我要对你所说之事提出质疑。你说从这些不同类型的花招噱头中,我们可以得到一点端倪。你陈述了七个要点;但是,根据你提出的类型,能适用于本案的,一个也没有。你下了整个标题:‘凶手没从房间逃出来的原因,是因为案发时间凶手根本不在房里’,这完全不符合本案!除非米尔斯和杜莫俩人都撒谎,不然我们惟一能确认的事情,就是凶手真的在房间里!这你怎么说呢?”

    佩提斯的坐姿挪前了些,当他俯身靠近信封袋时,桌灯所散发的红色灯光照在他的秃头上,也反射出微光。他以纯金的铅笔,抄写整齐端正的笔记。现在,他张开突出的眼睛,凝视着菲尔博士,脸上的眼球似乎是更加突出,更像蛙眼。

    “呃,是的,”他短咳了一声,“但第五项确是能引人联想,我是这么认为——利用错觉!可不可能米尔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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