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一起出发
知道他们唱完卡拉OK就要去酒吧,然后AA制,每个人都要付一百多块,我没办法负担这开销,而且我也担心这会变成一种习惯。所以每次叫我,我都说有事。
其实我也喜欢听音乐。
好多年前的一天,我站在马路上听到对面的磁带店在放张学友的歌,很感动,好像有只手在摸我的心。于是,我走进去买下了那盘磁带,九块八。我决定学会那首歌。那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我咬牙买了个随身听,崭新的,牌子是索尼,四百五十四元,那是我上班以来给自己买的最贵的东西,我很爱惜它。回家后就听了张学友。那时候我大概28岁。年纪不小了,但是我没什么朋友,爱好也很单一,爱好和友谊都是需要钱支撑的,我没有钱,所以只能这样。我没什么很高的要求,孤单就孤单,像这样,在家听首喜欢的歌,我也很开心。
我喜欢张学友,他看上去诚实善良,还开朗。
可是,那个周末高洁回家来,她上大学一年级,看见了我的随身听,她说要学英语,也想买一个。她学英语重要,我少听些音乐也没关系。我把随身听给她了,心里有点舍不得。她上学去后,我把张学友的磁带拿出来又看了看就放回去了,我终究没学会那首歌。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高洁结婚后,也没把随身听还给我,有一次我无意中提起,她说坏了,后来就扔掉了。我不高兴。
今天我打电话给兰,想叫她出来唱一次卡拉OK,今天是我生日,但是她没接电话。我打了很多次她都没接。我放弃了。
7月份,我说话得罪了她。她一直不理我。她永远不会理我了。痛心。
想念她的眼睛,像两颗黑宝石一样闪亮的眼睛。
我很想跟她一起唱一次卡拉OK,我想对她说,我请客。
今天听到同事们在谈减肥不吃饭的事。我忽然想到了几年前的一件事。我曾经有两天只吃了一顿饭。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我26岁,每个月计划着花钱。发工资的前两天,我得知以前的警校老师得了肝癌,我的哥们发起要捐款,我也捐了二百元,大家都捐这个数,我也不能例外。二百元其实也不多,但我比任何人都穷。因为这个额外的花费,我到发工资的前一天,口袋只剩下了十五块钱,我都给了高洁,我不想饿着她,她才16岁,在长身体。送高洁上公共汽车后,我走着去上班,没吃早饭,那天很忙,中午过了才回单位,食堂已经打烊了,我的免费午饭泡了汤。我准备等明天中午再吃。
那天晚上我很饿,我打了个电话给莫兰,期待她问我有没有吃过饭,她经常问我这句,每次我说没有,她总有好吃的等着我,可惜,她那天没问,她的声音听上去匆匆忙忙,她说要去看话剧,所以我最后什么也没说。那年她21岁,男朋友多,活动也多。我只是个背景。我真想念她给我做过的牛肉煎包。
我饿了一晚上,满心盼望第二天的午饭,结果前一天的任务没完成,我回来晚了又没吃上。我看见同事在买隔壁小店的肉包子吃,馋得很,但是我不喜欢向人借钱,我躲开了。我那天最怕的就是不发工资,这样我就又得饿一天,而且到了第二天,高洁也得跟着挨饿。想到我这个上了班的哥哥还让她挨饿,我就觉得脸上好像挨了耳光。
还好,到了傍晚,我终于领到了钱,我一拿到钱就去隔壁小店买了五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路狂吃差点噎死。这是我两天来吃的唯一一顿饭,也是最狼狈的一次。
想到这件事,我有点难过,还好,马上就有事情干了。我没有多想。
这件事我绝不会对别人说。
我跟莫兰昨天终于有了第一次。我发现一个秘密,不是莫兰的美丽和性感,这些我早就知道。而是,我发现她爱我。
我没洗澡,她却吻遍了我的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