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爆炸案
,没您,案件无法定性。
张老不理会这套,继续自我批判:我关注了这件案件的反馈,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国际组织声称负责,也没有同伙自首。不过,重大爆炸案,特别是自杀性爆炸案,凶手往往留有遗书。你说,人家遗书都留下了,我还论证个屁?好像人家留遗书是为了让人炸一样,不可能!写遗书就是为了炸人,炸自己。
张老越说越激动,说到后来,就说自己一把老骨头,一生毁在这荒谬的工作上了。
张老说:最荒谬的是,凶手无法起诉。凶手自己也死了,你能揪他的衣领问他吗?能抽他耳光吗?不能,你什么都干不了。你没有力量,没有力气啊。因为老天判他五马分尸,他先把自己五马分尸了;老天判他凌迟,他先把自己凌迟了。你不解恨,再剁几刀,剁得有意义吗?我昨晚那么兴奋地去现场复查,其实也是想推理推理,看有没有可以起诉的活人。我想还有一种微小的可能,就是这两人也是无辜的,他们处在炸药中间,但导火索却是别人点的。我想导火索够长的话,人在远处引爆不是不可能。但我在现场找人一模拟,就知道不可能了。光天化日之下,长距离引爆很艰难,而那个座位的格局也只允许两人在那里互相遮挡,完成此事。我彻底排除完陷害的可能后,心里很失落。我知道,炸药一爆炸,一切便结束了,便无意义了。
张老说:我经历无数爆炸案,真正感觉自己有用的次数太少。也许我一生都等着501国道的那起案件再发生一次。那次爆炸发生在夜晚,卧铺车上的人都睡了。现场表明,一个上铺女子,腹部和双腿正面被炸严重,损伤情况超越其余人。当地公安花大量工夫论证、研究,认定是自杀案。但是我在复原现场尸体及查看伤员伤势后,断定它是他杀案。因为我看到一个伤员的腋窝和脚板有炸伤。我的理由就是,只有点了导火索,然后找地方趴下的人,才会暴露腋窝和脚板。后来案件告破,情况就是这样。女死者的家属还说,怎么也想不到是他。但这样让我感觉到聪明的案件,却再也没有发生过。
我见老头忧伤,便扯闲话,问他为什么不惧酒肉。张老说:你见了一般的尸体,也能喝酒吃肉。我和你们一样,只不过看多了爆炸的尸体,就一般了。
张老说:其实也吐过。吐是因为那次爆炸,超出我的想象力了。那次是在一个破庙,我赶到时,就见一个铜钟立在残垣断壁间,黑乎乎,发了裂,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一撬起钟,一股浓烈的味道便冲出来,又呛又熏,几乎要放倒我们。我们起先看到里边黑糊糊的,什么都没有,擦擦眼,又看到肉浆和骨头渣涂抹于壁,就像一种叫土掉渣的肉饼。我马上意识到自己没看到一滴血,血被剧烈的高温烘干了,我哗啦哗啦吐了。我眼泪花花、楚楚可怜地说旁人说:我是公安部的钟馗,我都吓坏了。我从来没见过对人这么彻底的玩弄,我感觉那个壮汉被五花大绑罩在钟里后,求饶叫喊了很久,一定叫了很多次妈妈,而外边的人则站在安全的田野,对他进行一道道宣判,然后点着导火索,看着它慢慢往前烧。那火苗在寂静的时空里慢慢行走,声音一定能让壮汉听到,壮汉也一定拉出了一泡绝望的尿。然后钟里面发出一股极闷极重的响声,钟自己大概也受不了,跳了几跳,才落在地上……在爆炸那一瞬,火药末子一定像密集子弹射穿壮汉的躯壳,又像风扇一样把散落的躯壳刮到钟壁上。你看不见任何完整的组织和器官,他被彻底消灭了。
〔6〕
后来,我问了一个问题——人为什么会用炸药呢?问完了觉得傻。不过张老却击掌,说他一生都在想这个问题,这问题和吃喝拉撒一样重要。
他说:刚开始研究爆炸时,受现场刺激,老觉得这事应该是人害怕碰上也害怕去做的,想想都是可怕的。但是一离现场,碰到情绪不服,比如女人被人挖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