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尸积
是蓝色的火苗一被拍打,立刻沾在了这几个人的手上身上,那火苗见了人的肌肤燃烧得更旺。
几个人身上着火的面积越来越大,身体里的脂肪似乎在被源源不断地抽出,最后变成了一个个燃烧着的皮包着骨头的皮囊,在火苗的映照下身体里显得格外清晰:内脏也都化成了脂肪油水,像一个大号的灯笼一样,被烧得一干二净。
中年人和秘书转头狂吐,刹那间,倒地的几个人合着那已经越烧越大的黏稠的液体扩散开来,上万个尸体一一被点燃,像一个个大号的蜡烛,也没有烟,静静地燃烧着,最后化成了一摊摊水迹。
整个通道里的温度骤然提升,中年人和秘书抵挡不住,飞快地向后退去。“蠢货!一群蠢货!这样拖延下来可能会耽误我的大事!”中年人愤怒地叫嚣着。
秘书看他暴怒,就一言不发地跟在他的身后,手里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枪。
郭老四撕开了常盛的裤子,问道:“小子,你现在有没有感到哪儿不舒服?有的话,就用双手用力掐住那地方的肌肉!”常盛嘴唇发青,脸色白成一张纸,小腿的位置上,显示出了一个肌肉下行走的凸起,似乎一只小老鼠在他的身体内爬行一样,缓慢向上移动着。
“怎么样?”刘季问郭老四,郭老四向后趔趔身子,让常盛看不到自己的动作,他摇摇头,意思是告诉刘季,不行了。
刘季眼睛里闪过了一丝黯然,打了一个要郭老四到一边和自己谈谈的手势。郭老四从包里拿出绷带来,牢固地在常盛的小腿上下各自结实地打了一个结,然后起身,向着旁边的一个角落走去。
吞噬虫,也叫吞尸虫。
这玩意儿虽然个头不大,却有个了不得的来历。在宋代以前,任何土行留下的典籍中对此虫都没有记载。这说明,这玩意儿是在宋代之后出现的。
其实,关于这虫最早的记载在南宋末年。那时候,杭州有个土行的行家,姓岳,叫岳三郎。他虽然不是盗墓世家的后人,可是一身本领也不能小觑。此人盗墓后,所得的钱财多捐送给了抗金的义军,也算做了不少的好事。
这岳三郎,姓岳,对岳武穆却也是相当的景仰。岳飞在风波亭遇害后,他私下里就立下了个天大的誓来—在秦桧活着的时候,位极人臣,出来进去都受到严密的保护,自己不能将他如何。但秦桧死后,那就等于是落到了自己的手里,自己非要挖了他的坟墓不可—将他和王氏的尸体拉出来,曝于日光之下,让世人看看这对狗男女的嘴脸。
后来,秦桧、王氏身死,被蒙蔽的宋皇帝还赐两人大葬。岳三郎果真打听到了秦桧的墓地所在。那一夜,他喝了许多酒,并奉了酒在岳飞墓前,说是自己要去盗秦墓雪耻云云。这岳三郎的手段也的确了得,找到了正窑后,只一个时辰时间,就打好了盗洞,进入了墓室之中。
因为秦墓在西湖之边,地下潮湿,上好的棺木早已经腐朽。秦桧与王氏身上的衣裳也腐烂不堪,一碰就碎。岳三郎想着先把这秦桧尸体盗出墓外,于是弯腰拉了尸体的双手要走,没想到一用力,尸体的双手处竟然如瓷样应声而碎,涌出许多黑色的事物,有些像河里王八的黑色甲虫。这些甲虫沾了岳三郎的身体,就似乎蚂蟥沾了肌肤,竟然能直入皮肤当中,深入肌肉血管。
剧痛之下,岳三郎看着自己鲜血淋漓不断干瘪的双臂,才知道这虫子竟然是以人的血肉为食,怪不得秦桧被吃得只剩余一具皮囊。岳三郎恐惧至极,酒劲上涌,于是哇的一口吐出了些酒水饭菜来。
没想到,这泛酸的酒水却是这吞噬虫的克星,这虫子碰到了酒水沾过的皮肤,犹如见火的猛兽,纷纷钻了出来。
岳三郎免了一劫,回去也废了一只右手,他把这事情记在了自己的笔记里,传给了接替衣钵的后人。
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