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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奇棺
伊娃木然地站起,像木偶一样,行动也机械起来,不复以前的灵活,随着她的走动,大片的戾瘴像是遇到了吸尘器的尘土一样,形成了一个红色的气体柱,纷纷涌入到了伊娃的身体里。

    “神仙还是妖怪?”常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靠,这比吸尘器打扫得还要干净啊。”

    刘季面带一点悲戚的神色,说:“我告诉你们了,这个是傀儡。”

    这正是刘季所知道的,司徒灼华家精通的傀儡术,不过作为中国传统的奇门遁甲里的一个分支,刘季无法判断到底还有没有别人掌握了这个技术。司徒家是可以制作出活灵活现的傀儡来,可如果是司徒灼华,刘季不明白为什么她不事先给自己一个暗示。所以,刘季想到,可能这个傀儡之术出自天机门鲁家的手笔,奇妙之处不逊司徒家。

    想那鲁家,是春秋时期鲁班的后代,春秋时会飞的大鸟,就是傀儡术的运用。那个时候鲁家造就傀儡多用木头、竹子之物,就已经造得巧夺天工。放在现在,有仿真皮肤、硅胶这些与人体几乎真假难分的材料,当然造出一个外行看不出任何端倪来的傀儡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鲁家也有替身血傀儡的制作之法,是以傀儡为目,用自己心头血为引而成,一旦成功之后,这个傀儡就可以代替主人去做一些事情,而日常的举止、言行,主人则可以通过心中冥想来进行控制,而且傀儡见到的听到的事情,主人也如同自己见到听到一样。

    不过和遁甲中的傀儡法术一样,这术法虽然厉害,但有一个最大的缺点,就是这个傀儡不能受到胸前的伤害,否则那心血凝珠一旦流失,主人不光要和傀儡失去联系,而且自身也会伤到,严重的很可能心脏破裂而死。

    这也是为什么伊娃为了进鹰之利爪而和亚历山大勾搭在一起,两个人春宵无数次也没被亚历山大发现的原因。要是替身血傀儡稍微有些破绽,恐怕不但早被鹰之利爪的人发现,就算他们愚蠢没有怀疑,他们也根本没有机会通过色诱格桑而进入到成吉思汗的陵墓里来。

    刘季解释到这里,心里咯噔一声,自己近距离看到伊娃,就是看到了她的胸前一直有个血凝珠在晃动着,才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不过,自己什么时候成了天眼,这似乎没有听爷爷说过。按照爷爷刘仲对祖上留传下来的笔记的研究,他不会没发现自己的天眼特质,而且,自己从小到成年以来,也从来没有像传说中的天眼那样看到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难道是自己在这里因祸得福,什么东西刺激自己开发了自己的第N脑域,让自己有了天眼能力?

    刘季越想越觉得不够真实,连自己都觉得荒谬。他怀疑这是个梦,狠狠地掐了自己一下,真疼。他胡思乱想的时候,伊娃已经引着那些戾瘴到了外面的陵寝,一会儿时间,红色的戾瘴被她吸收一空,因为相隔太远,这些戾瘴无法对操纵傀儡的主人产生太大的影响,在操纵下,伊娃摇晃着走到了陵寝之外,然后身体倒了下去,一动不动了。

    巴黎郊外,一座别墅内,斜斜地靠在沙发上的一个黑发中国女人猛地抓起了茶几上的花瓶,砸向了电视机,一声轰响,地毯上顿时到处都是飞溅的碎片。

    这个女人抹了一把汗,露出了一张年轻的、秀美的脸,双眼澄清纯净,让人看了有种想亲近的感觉。

    “就算走不到最后,见了小季也就够了。小季可是比以前更帅了啊,哼哼,幸好,没看到有别的女人在他身边。没想到这些戾瘴这么厉害,”她自言自语地说,又一笑,显得格外娇俏,“小季还是那个脾气,倒也是说话算话,对我的心血凝珠竟然贴身收藏起来了,这不等于我就在他身边吗?”

    这么一想,她脸上有些微微发红,又转了念头,心里暗喜自己以后再也不用像演A片一样指挥着傀儡应付那个猥亵的亚历山大了,虽然知道那不是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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