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探险之王
远山在落雪,一个老人荷杖而行,教堂的钟声隐约可闻。
那座山散发着臭味,那是一座垃圾山。
非洲最大的垃圾中转站,每天收集2400吨的垃圾运到这儿。几年来,当地人口增至以前的三倍,居住地被大大小小的垃圾山围困,有些人甚至生活在垃圾山上。贫瘠的土地不生五谷,只好出租给别的国家用来倾倒垃圾。
数以百计的黑孩子站在路边,他们不乞讨,他们头顶着各种东西,碗、铁锅、废轮胎、旧的椅子……这些东西都是从垃圾山上捡到的,然后向路人出售。
老人看着这些孩子,沉默不语!
第二年春天,老人走进市长办公室。
老人:“那些孩子应该上学。”
市长:“哪些孩子?”
老人:“在垃圾山上爬的孩子,捡垃圾卖的孩子。”
市长:“钱从哪来,您是一个慈善家吗?”
老人:“不是。”
市长:“那您拿的肯定是一根魔杖喽,能够点石成金?”
老人:“是的。”
垃圾山下寸草不生,只在阴暗潮湿之处丛生着很多金色的小蘑菇,这种蘑菇好看,无毒,但是不能食用。老人用手杖挖下一株蘑菇,向市长介绍说,这种金色的蘑菇叫做聚金菇,它与黄金存在着密切联系,澳大利亚两个相距3000多公里的金矿都能够采集到,生长着聚金菇的地面之下有金矿。
市长半信半疑,找来几个工人挖掘。
金矿的发现使得垃圾山消失了,几个村庄也从地图上抹去,一个城市应运而生!
这个老人就是霍桑!
霍桑,一个美国人,他在冰岛种梨,在几内亚种植兰花,在莫桑比克栽种芹菜。第四十三届世界博览会上他展出了自己种植的盆栽植物,一棵矮树上硕果累累,人们惊讶地看到同一棵树上竟然结满了苹果、梨子、柑橘、樱桃,树干上还缠绕着紫藤花。霍桑否认自己是植物学家,这种嫁接技术在植物学家眼里只是雕虫小技。
霍桑30岁取得自然科学博士学位,50岁获得英美两国联合颁发的院士称号,并为他筹办实验室。51岁,霍桑放弃所有的荣誉,离开实验室,他声称地球就是一个巨大的实验室。
霍桑随风旅行,周游世界,寻访文化遗址。
霍桑建立全球科研考古队,足迹遍布地球的南北极以及海洋深处。他率领考古队打捞出一艘古老的西班牙沉船,起获重达17吨的殖民时期金银财宝,第二年,他和他的考古队在一座荒岛上发现了维京海盗的藏宝洞,这些轰动世界的考古奇迹使他声名远播,有一家无聊的商业电视台猜测他的存款是天文数字,但事实是他利用这些财富建立了一个秘密的基金会,用来进行国际人道主义救助,他在捐出那一笔笔巨款的时候也从来不署自己的名字。
他养过一只狗,叫做爱因斯坦,还有一只猫,叫做达尔文。如果认为他对伟人有所侮辱的话就大错特错了,没有人比他更喜爱动物。他终生未婚,只和一个孙女相依为命,这个孙女是他在埃及探险时捡到的一个弃婴。他给她起名朵拉,把她送到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听她唱歌,看着她长大。有时,霍桑怀疑自己捡到的是一个公主。毫无疑问,这是他进行考古探险的一生中最重要的发现。
朵拉像女神一样美丽,眼睛像两潭清澈的湖水,她的秀发足以让整个城市的流浪汉忘记时间,她只要撅撅小嘴,一个国王就会愿意献出城池。她睡着的时候,会有两个小天使手拿圣杖为她驱散噩梦。17岁那年,一个花花公子在她放学回家的路上截住她,他拿出几张钞票问是否可以请她共进晚餐,朵拉轻蔑地看着他手中的钞票说:
“我,6岁的时候,就把红宝石当玻璃球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