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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任,因为那天吃完饭,小刚提醒她别忘了拌完药再走,还说她总忘事。本来她满心急着见孙子,把毒耗子的事给忘了,这说明,要不是小刚提醒,她不会拌药,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意外了。

    当然,对于我来说,却认为她这些话充分说明她并非如自己所言——记忆力惊人!以前一定有忘事的历史。但当我正想就这个问题问一下,她倒不给我机会,按自己的逻辑总结起来。

    所以——老保姆自己板着脸总结说:无论从哪一个角度看,自己都是最清白无辜的,这个意外的罪魁是小丽或者小刚,而现在,刘小刚居然怀疑她老糊涂,把盘子放错了位置酿成悲剧,还把警察找来?!她转而悲愤,痛斥刘小刚没良心,自己从他十几岁就看着他长大,辛勤操劳到现在,居然这样对待她,然后就老泪纵横了。

    我暗想,如果她知道刘小刚对她的怀疑是谋杀而不是过失,不知她会怎样啦。看着她哭的闷儿啦闷儿啦的,我只好提醒她,她照顾他时间再长也长不过他妈妈。这句话挺管用的,那个王姨从善如流,立刻想通了,眼泪也收住了。

    然后没等我开始问,她又自顾说也能理解,母子连心嘛,还说,刘小刚从小就很听话,自己喜欢他超过自己的儿子。她盛赞他是个孝顺的孩子,这么多年,几乎就没有和妈妈顶过嘴,好像只在上高一的时候为参加什么航模小组和妈妈生过一回气,当然,经过老太太掰开揉碎地讲道理,最后还是听妈妈的话专心学习了,她说到这里还得意地眨眨眼,提醒我这说明她记忆力是多么的好,又一次强调自己绝不会把牛肉位置放错的。看到我模棱两可地点头,才又接着夸奖刘小刚的依顺。

    比如说:就是谈恋爱,女朋友也是刘老太太先相了相;结婚后,也是主要听妈妈的话,而不是大部分人那样“娶了媳妇忘了娘”。例如,老太太喜欢刘小刚穿中山装或者西装一类的衣服,显得有修养。而小丽喜欢刘小刚穿得怪里怪气,还说这样酷,非得让刘小刚穿她买的衣服,但老太太看不顺眼,小刚穿了两天就脱了,以后任小丽怎么嘀咕也不穿了;还有,老太太爱听古筝和京剧,但小丽一来,却爱听吵得吓死人的歌,耳朵都要聋了,老太太忍了两天熬不住了,心里后悔当初走了眼,看着挺本分的女孩儿,怎么喜欢这么野的歌?给刘小刚抱怨了几句,立刻就不放了,一直到现在。

    我听了觉得很好奇,问:刘小刚和妻子是不是感情不深?

    但王姨也否认了我的观点,她赞美这才是好孩子,不枉当娘的白辛苦一场,老的能活几年呢?等一伸腿还不由他们痛快过?而小刚也挺听老婆的,当然是在不妨碍妈妈的前提下,比如,他过去房间里一直挂的画儿是外国女人,还有长翅膀的小孩儿,皮光肉滑的挺好看,也有风景,好不好吧,总是树是树,草是草。而小丽呢,不光耳朵怪,眼光更怪,喜欢画里的人是头不头,脚不脚的那种,王姨建议我可以去他们房间看看,现在屋子里全挂着这类怪画儿,人头恨不得直接长屁股上,漫画里的人也比这些更有个人样子,电影里牛头马面也比这更像人,可小丽还说这是世界名画复制品,只有傻瓜才看不懂,要培养小刚的审美能力。

    王姨最后愤愤地总结:真是笑话!这要是世界名画,那小孩子在厕所乱画的就是宇宙名画了。还说,小刚从小爱静,她和老太太都认为这挺好,但小丽认为他太瘦弱了,每天都让他做运动,她知道小刚根本不想动,因为她好多次都看见他皱着眉头,但还是每天举举哑铃来让老婆满意……

    这个王姨确实不辜负她的大嘴,滔滔不绝,话头又转到自己儿子身上,她自哀命苦,说自己的儿子完全不听话,脾气挺暴躁,现在进城里打工,日子也不容易,当然有理由脾气更粗暴,更可恶的是——媳妇比娘重要!所以每次去见面多少都要生些气,如果不是为了看孙子,她才懒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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