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麦涛的伎俩
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在之前的会议中,每位警官的态度都有所保留。“谁人都有遮遮掩掩的时候”,的确是一句至理名言。
警官们三缄其口的原因,倒不是说他们不愿意尽心工作,或者看薛蓉蓉的脸色,只是这案子与普通的抢劫杀人案,有很大的不同。前一天曾到过现场的人自然不必说,他们想起死者瞪大的眼珠就有些不寒而栗;即使没见过那尸体的人,今天也都听说了。
如果这个谜不能解开,凶手的动机也就无从谈起,更不要说抓到凶手了。
不过麦涛的一句话,在会议室里瞬间激起了千层浪。麦涛说:“凶手要的,并不是富人的财富,很可能他的真正目的,是死者的身份。”
这句话说得相当含糊,威力也相当惊人。
“人怎么能得到别人的身份?”
“拿到工作证件有什么用?”
“这又不是侦探小说里的千面人!”
人们议论纷纷,薛蓉蓉对麦涛的说法并不满意,可事发突然,她一下子想不出反驳的言论来。
正在这个时候,会议室的门口,出现了某人的身影。
这人在门口晃荡了一下,听里面乱哄哄的,不知道是否该立即进去。
面向门口的刘罡明队长,一眼就瞧见了他,“哦,小张,有什么事吗?进来说。”
小张是警察局检验科的技术人员,此时手里托着一张报告单,听队长叫他,毕恭毕敬地进来,“是这样的,薛蓉蓉队长送来的证据已经检验过了,在第一现场发现的强力胶,与第二现场粘住死者眼皮的胶水,是相同的。”
绝大多数与会者包括薛蓉蓉自己,都没听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更让她感到纳闷的是,她不记得今天把什么证据交给检验科。
刘队长接过化验单,扫了一眼,刚想叫薛蓉蓉解释一下,麦涛说话了。
只见他悠然自得地娓娓道来:“这件事薛大姐和我打过招呼,就由我来说明吧。众所周知,第二个被害者的眼皮被粘上了,这是否是个巧合,我起初不理解。另外,鉴于本案与陶晓薇死亡一案,使用的凶器和诸多细节都不相同,一时间,我们都很难断定,两起命案是不是一人所为。为此,薛大姐重返现场,发现了在第一现场凶手未完成的工作。
“凶手在第一案的时候,就已经制作了特定的凶器,凶器为上下两个部分,表面上看,跟一支香水瓶子差不多,不过拧下盖子,却可以抽出一支钢针。瓶子里装的,也并非香水,而是强力胶。不过由于第一次准备的疏忽,凶器有个裂缝,他不便使用,这才随手抄起块砖头,砸向被害人头部。
“我们曾经有个疑惑,如果是一般的小劫匪,杀了人,应该赶紧拿着财物逃走。可本案凶手没有这么做,他反而将尸体拖进草丛,究其原因,就是为了粘住死者的眼皮。这个细节我稍后再作解释。
“第二案件中,凶手完成了这个工作。但在第一案中,他受到一条流浪狗的打扰,而被迫放弃了。事后,装着胶水的凶器,被流浪狗叼进了自己的巢穴,这就是我们发现凶器的过程。
“因此不难断定,两起案件确系一名凶手所为。
“可凶手干嘛要粘住死者的眼皮呢?就像我刚才说的,这就和他取走死者的证件如出一辙。取走证件,也可能是为了满足凶手某种不正常的幻想,或者是收集战利品。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拿着这个证件,他也不可能伪装成被害人。因此,他的动机,更多是心理上的问题,而不是实际应用。
“之前说过的,凶手并不是简单的仇富,因为还有许许多多更有钱的富人,他却没有选择他们,而是将目标锁定在公司管理人员身上。我在这里做一个大胆的设想,凶手是个怀才不遇的家伙,他可能在原有的公司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