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尔虞我诈
刻干掉她,即使他有必要这么做,那他也不该傻乎乎地在宾馆留下自己那么多痕迹。这一点不合常理。”
“对,就像汉考克的案子,除了一个涂抹掉的唇吻——那可能是汉考克端起杯子,硬给凶手灌下的,为了不让被害人起疑心,凶手只得照做了,但她离开之前,还是擦拭了被子。”
“对,所以我们只找到了口红的成分,而无法复原那个唇印,”赛斯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支口红,摇晃一下,又放进口袋,“我在回来的路上买。接着说,文森特至少不应该傻到连自己留下的痕迹都不处理一下就离开宾馆。也许一个冲动型罪犯会如此疏忽,但计划好的谋杀案不该如此。”
“不错。还有在凶器上发现的指纹,过于清楚明显了,这和布置在房间里的两处炸弹相矛盾。”
“嗯,所以,我一开始就怀疑文森特作为凶手成立的可能性,既然不是文森特所为,那么必然有人嫁祸。可这样的嫁祸也有点过于复杂了,另外,在尸体的处理上,也有些不对劲。”
“这很有意思,说说看。”
“如果换成你我要嫁祸一个人,会怎么做?”
“嗯,这倒是个问题,”斯皮德不好意思地笑笑,“很多人年轻的时候,都会有一种冲动,对某人不满啊什么的。所以呢,尽管不会去实施,但心里会存有些比较邪恶的念头。”
“说得对。”
“嗯,如果是我的话,我想我会跟踪调查。”
“说得更详细一点。”
“我会跟踪想要陷害的人,弄清楚他和谁的关系最亲密——而且,这种亲密的关系是众所周知的。最好的下手时机,应该是在他与那个亲密的人,一起消失在众人的视野之后,干掉被害人,同时,确保在这个时间段里,我要嫁祸的人,缺乏能够证明他不在现场的证人,这样就足够了。”
“是的,一般人都会这样来思考问题。这就形成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本案的被害人,尸体都被处理过——当然,第一被害人不是,可她被丢弃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直到腐烂到无法辨认才被发现。这样的做法,如果文森特是凶手,倒还说得通;但如果是嫁祸,就有些奇怪了,警察局很难辨认出被害人的身份,而且时间拖得太长了,即使这两名被害人都有亲属,他们可能也无法记清,被害人最后是和什么人在一起,准确的时间也不好确认。”
“对,这是个问题。”
“因此我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既然凶手这么做了,那么必然有他这么做的理由——凶手也许正是要混淆这个时间点。”
“此话怎讲?”
“为了便于他自己混入证人队伍。”
斯皮德因此沉默了,证人队伍……
“是的,证人队伍。这两名被害人,人际交往完全相反,一个寡然索居;另一个滥交堕落。两人的共同点只有两个,第一,没有特别亲近的亲属和朋友,缺乏明确证人;第二,她们都与文森特存在关系。而案件由于汉考克的独断专行,我们不大清楚那个潜在的证人是谁,但回忆一下,当我们初到普利茅斯的第一天,谁来警察局找过汉考克?”
“雷那德·布莱恩?!”斯皮德为之动容。
“的确,我们知道的仅有雷那德一个人。不过,当时,我还并没考虑到这些问题,观点形成于见到菲玛太太之后。”
“嗯,继续说。”
“你知道,一个人的犯罪理念,以及足迹,往往能在他们的童年和青少年时期找到痕迹。比如说,一个施虐杀人者的童年,可能是在被父亲虐待的家庭暴力环境中养成的不健全性格。我曾经注意过一个案件,杀人者大约对五十名以上的杀人案负责。但是很奇怪,在他杀死的五十多人里,只有一名女性,而他还是给她‘来了一个痛快的’,不像其他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