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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女人杀了我
    威伯说当时他的大脑处于一种恐怖的冷静状态之中,对身边的危险没有丝毫察觉,仍然在对事情进行着有条有理的分析。

    看到卡摩斯断腿上的齿痕,威伯第一个想法就是:有什么东西从鼎中钻了出来,拖走了卡摩斯,还咬断了他的腿。

    他仍然没有害怕,而是疾冲到鼎边,探头向里边看。

    鼎中空空荡荡的,那只是一只口径不超过40公分的小型石鼎,而且深不及20公分,连人的脑袋都无法钻入。卡摩斯绝无可能钻入这么小的石鼎之中。

    可是,那条腿还抱在威伯怀中,是他亲手将这条断腿从鼎中拖出来的。而且他亲耳听到了鼎中传来的微弱呼救声。

    茫然之际,怀抱那条断腿,威伯扫视着空荡荡的房间。他立即看到了桌子上放着的一张照片,是刚从药水中洗出来的,照片上,正是天字一号房间的女客人。是卡摩斯初次见到这个女人时,为其美色所震慑,特意拍下的。

    威伯想也未想,立即将断腿往地下一扔,抓起照片,藏在自己怀里。然后他又看到一张纸,上面写着一行字,旁边撂着支羽毛笔。威伯正要歪头看看纸上写的是什么,地面上那条断腿突然踢了一下,正踢到威伯的胫骨上。

    断腿还在乱踢,这让威伯心中的恐惧意识霎时间觉醒了,他一下子慌乱了起来,哭喊了一声:“快来人啊,出事啦,救命啊……”喊声中,他双手抱头,跑出了这间可怕的屋子。

    听到喊叫声,整个客栈全都被惊动了。威伯的父亲带着伙计,打着灯笼、举着火把赶来,瞧见卡摩斯先生被啃剩下的半条腿,所有人都被吓呆了。

    卡摩斯的导游和脚夫也被惊醒,跑来看到这情形,一口咬定这是家黑店,硬说卡摩斯被店家谋财害命了,揪住威伯的父亲不放。威伯的父亲万般无奈,只好让伙计快点去警察局报案。

    天亮之后,警察局的探员终于赶来了,进了卡摩斯的房间里,勘察现场。抬眼看到桌子上有支羽毛笔,压着张白纸,纸上是一行歪七扭八的汉字:

    我的生命到了尽头,杀死我的人,就是隔壁房间中美丽的女人。

    威伯解释说,如果他事先注意到那张纸条,结果肯定会完全不同。因为只有他才知道卡摩斯写这一行字的真实意思。

    卡摩斯的意思是说:他在看到隔壁女人的第一眼,就发疯一样地爱上了她,尽管他连这女人是谁都不知道,但是却愿意为她付出生命。

    卡摩斯是在描述自己陷入爱情中的快感,可是从警局赶来的侦探又如何知道?看到这张纸条,侦探们如临大敌,一个个立即拔出手枪,包围了天字一号客房,喝令房间里的女人走出来。

    威伯眼睁睁地看着那女人被警探带走,他12岁的少年之心,几乎生生被绞断。他说,当那女人离开的时候,用目光在人群中寻找着什么,直到看到威伯,才见她展颜一笑。

    生平第一次,威伯体验到了肝肠寸断的撕裂之感,他躲在自己的房间里,整整哭了一天。

    第二天,威伯不肯起来吃饭,仍然躺在床上默默地流泪。到了第三天,威伯正在伤心之际,突然从警局来了两名侦探,进来就问威伯在哪里。威伯的父亲吓坏了,小心翼翼地问侦探为什么要找孩子。侦探说那女人被押到警局,三天三夜拒绝招供,警局有心动刑,又因为不明女人的来历,不敢轻率。但是三天之后,那女人突然提出来要见一见客栈的少东家,所以侦探才会来找威伯,至于那女人为何要见威伯,连侦探自己也说不明白。

    12岁的威伯被带到了一个他从未到过的地方,是一幢有着大大圆盖的建筑物,圆盖周遭都是塔楼,荷枪实弹的士兵往来穿梭。侦探带着威伯从一扇小门进入,走过了一条幽暗的长廊,最后到了间阴冷的屋子。

    在威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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