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多尼·拉西姆手记 D
齐克果写过这样的东西:
记忆是最基本的条件。藉着叫做记忆的方法,人们才能经由回忆,将经验变成神圣的存在。经验里有努力与责任的伴随,无差别性的记忆则无所谓努力与责任。基本上,回忆是一种技术——
这三天里我自己的行动是什么,我一点也想不起来了。我到底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事?我完全不知道,因为我的脑子完全被浓雾弥漫,根本无法传递记忆这种东西。我了解这是因为这个记忆可能危及我的生命,所以我才会一点也记不得。这是潜意识的自我防卫,我的脑子不让我想起这三天的事。
这好像就是那位瑞典教授告诉我的,所谓的“交扰模式”。这是可以统合不同的感觉领域,而得到感觉的能力。一出生就全盲的人,如果他成人后有机会因为角膜移植手术,而奇迹性地获得视力,那么,就算他在全盲时期能在语言与触觉上很清楚的认知三角锥与圆柱的差异,但在得到视力之后,首次面对三角锥与圆柱时,却很难光靠视觉,就说对何者是三角锥,何者是圆柱。
同样的,也很难分辨小狗与小猫。可以说盲人时代得到的认知,无法应用于从眼睛得到资讯的时候。不过,只要一闭起眼睛,抱起小动物,就立刻知道是猫还是狗。面对三角锥时也一样,只要闭上双眼,用手一摸,就马上知道这是三角锥。人类的感觉领域严重地影响个人认知,要完全改变感觉领域所造成的认知,要花相当长的时间。
我走在迪蒙西村的小路上时,可能是四周景物全被薄雪覆盖的关系吧?我对周围的环境既不觉得感动,也不觉得害怕,只觉得心情十分混乱。我已经四十二年没有踏上这块土地,却没有四十二年再度重逢的激动,仿佛昨天、前天我都在这里,甚至觉得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迷雾一直盘据在我的脑子里,我恍恍惚惚地在小路上来来回回地走着。
迪蒙西确实很像我所熟悉的坎诺,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所不同。若要说明它们到底有何不同,或许可以用“有人戴上和我很亲近的人的面具,出现在我面前”来形容。
我在冰冷的空气中,因为脑子里一片迷雾而整个人恍恍惚惚的,时而来回走动,时而停下脚步,并且闭上眼睛观想自己脑中的世界。我脑中的银幕有两部电影,一部是新电影,一部是老片子。这两部电影的场景虽然完全相同,但看起来却是两个世界。坎诺和迪蒙西就是这样的两个世界,所以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地方。每当天要亮的时候,我就重新有这样的感慨。
在恍惚中的我,被愤怒的情绪操纵着,并且在无形的手推动下,做了种种的事情。虽然我是在思考无法走出迷雾的情形下做出那些事情,可是那些非我自主意识所进行的行为,又是非常深刻的真实体验,让我感到强烈的疼痛。记忆那些事情让我痛苦,也让我无法逃离这里,于是那些事情终于出现在我的画作上。我想过,或许我不应该再画了,因为作画可能让我陷入危险之中。
我的记忆来自未来,应该就是让我的心情恍惚不知所措的原因。或许用“记忆”来形容并不正确。不,“未来”这个字眼或许也不正确。因为我是活在复数的场所里的,是活在复数的时间里的。成为我脑中记忆的,是未来的事情,也是现在的事情。对我来说,千年之后的未来,就是昨日。
出现在我脑海里的风景,来自和现在的我的意识不同的地方,那是和现在不一样的意识场所。一般来说,那就是过去吧!回忆应该只来自收藏着经验的记忆盒子里。但是我不同,我的回忆不等同于记忆中的经验。这是耶和华的意思。耶和华进入我的身体,便把祂未来要做的事情,成为我的记忆。
再见到迪蒙西时,我一点激动的情绪也没有,只觉得有些无趣。这和风景从未来飞进我的脑子里,让我激动得想赶快把那个风景画在画布的心情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