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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节


    这么说来,这个血手印,就是凶手故意弄上去的了。可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是为了告诉警方调查人员说这里有死人吗?我怎么想都想不透。

    还有一件我没对人说起过的想法。我曾经想过要如何寻找凶手,认为应该调查村里的每一个人。做法是:先推算出遇害者的死亡时刻,然后清算出村子里谁在那段时间没有不在场证明。

    感觉上这好像是个好办法,可是仔细考虑之后,就会发现这个方法行不通。除了最后死亡的琳达还没有推算出死亡时刻外,其余几位受害者的遇害时间都是深夜,午夜零时到天亮前的那段时间,村里的所有人几乎都在睡觉,谁也无法证明谁在哪里。或许夫妇之间可以互相证明伴侣就睡在自己身边,可是这种证言是不会被采用的。所以我说这个方法行不通。

    我的脑筋不适合做犯罪推理的思考。明明想再努力地想想看有什么可疑之处或线索,思绪却老是跑到对死者的回忆上,波妮这女人的嘴巴很不好,说话尖酸刻薄,有时让人很生气,然而她的心地并不像她嘴巴那么坏,她不是坏心眼的人。菲伊的外表很安静,看起来是个文静的女人,但是她说话的时候,会让人很受不了,因为她很会说教。她是个不会独自上酒吧,相当家庭主妇型的女人。我不太会和菲伊交际,和波妮也说不上两句话。

    还是和琳达那种个性的人相处比较舒服。我爱喝酒,对自己剩余的人生不抱任何希望,根本上已经放弃追求幸福。大多数的女人们总是生活得很用心,也很谨慎地追求自己的生活。但是琳达不会太坚持那些事情,所以我喜欢琳达。

    女人多是那样,她们会张大眼睛比较周围的男子,看到好的男子,就心存纳为恋爱对象的想法;看到不好的,就暗自嘲笑,瞧不起人。但是琳达不是那样的女人。如果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我的人生,那么我的人生就是那些女人嘲笑的对象。我喝酒的原因,是为了忘记被瞧不起时的不愉快,结果却因此更加被瞧不起。我所遇到的女性,只有琳达不会瞧不起我,不论我再怎么吊儿郎当或游手好闲,她都把我当成朋友,不用世俗的眼光看待我。她对待我的态度,是我人生里的最大安慰。因为有她这样的朋友,我才会在这什么也没有的乡下待了四年之久。可是,琳达死了,我在这里的时代也要结束了。

    琳达有时候也会像一般女人那样,对我唠唠叨叨,叫我去邮局找个工作。或许我确实应该找一份工作,可是,既然住的是这样的村子,我就不想工作。想工作的话,就应该去大都市,这样安静的乡下,是静养的地方。我对生活的要求不高,靠着养老金也可以过日子,在死期来临之前,应该还不至于饿死。这是这个国家的好处。只要有硬面包可以啃,有罐头汤,有酒可以喝的日子,我就没什么好抱怨的了。我对自己剩余的人生,真的没什么要求了。

    我思考着这次的事件,推敲这次的事件是否给了我什么人生的启示。可是,人生的启示或教训,应该在年轻的时候、人生刚要开始的时候来到,才有意义,否则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再怎么有用的启示或教训,如果是死前一星期才来到,那有什么用呢?因为已经没有时间去实践了。像我这样无用的老头,就算神也懒得给我教训或启示了吧!不过,做牧师的人或许还是会叫我要好好的向神祈祷。

    老实说,这次事件给我的感觉相当负面。我说不清楚那是什么负面的感觉,只能大略地说我对信仰产生疑问,并且认为祈祷是件没有意义的事吧!还有,看到琳达那样死了,我更加觉得人生随便过过就好了。我这些懒散、不负责任的想法,其实是我在为我自己的人生态度辩护,不值得对别人提起。可是这次的事件,更加让我觉得我这种不负责任的生活态度,没有改变的必要。

    我不是天主教徒,我是新教徒。不,应该说我“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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