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我猛地摇摇头,祛除那紧逼着我的不详之感,飞快地上楼去。我毫不困难地找到那悲剧发生的房间。尸体被发现的那一天下着大雨,未铺地毯的地板上四处印满着泥泞的脚印。我怀疑凶手是否在尸体被发现的前一天留下任何脚印。如果有的话,警察很可能会保留不对外宣布。然而考虑的结果,我觉得不太苦可能,命案发生的前一天天气很好。
房间里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两扇大凸窗,平白的墙壁及地板,几乎成一方形,地毯未盖住的木版边缘沾有污点。我仔细的搜寻,但并没什么发现,连一根针都没有。即使最能干的年轻侦探,也不太可能发现任何被疏忽的线索。
我带着一支铅笔和一本笔记本,似乎没什么可记的,然而我仍画了一张房间的素描,以掩饰我搜寻失败的失望感。铅笔在我放回口袋时,从我指间滑落,在地板上滚动。
“磨房”实在很老旧,地板十分不平。铅笔在地板上一直滚动,越滚越快,直到一扇窗下才停住。每一扇窗子的凹处都有一个窗座,底下有一衣橱。我的铅笔正躺在橱前门。橱门是关着的,但是我突然想到,若橱门原来是开着的,我的铅笔应该滚进橱里。我打开橱门,铅笔立即滚进去,停在最里边。我找寻我的铅笔,发觉由于光线的缺乏及厨子的特殊形状,无法用眼睛找,只好用摸的。里面除了我的铅笔之外,空无一物,然而出于本能的反应,我尝试另一扇窗下的橱子。
第一眼看,好象另一个橱子也是空的,但是我不厌其烦地在里面搜索,触及一个硬纸筒躺在橱子的角落凹处里。我用手一抓,马上晓得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卷柯达底片。这真是一大发现!
当然,我知道这可能是尤斯特士·彼得勒爵士的一卷旧底片滚落到橱子里,在清理橱子时未被发现而留在里面。但是我并不这么想。那底片看起来太新了,而且照它的污损程度判断,只象是在橱子里两三天而已——也就是说,跟凶杀案的时间想合。如果它被留在里面的时间久一点,上面应该已有厚厚的一层污垢。
谁掉的底片?那女子或那男子?我记得,她的皮包完整无缺。若是她在挣扎时,底片掉出来,那么应该也会有些零钱滚落下来才对?不,不是那个女子掉的底片。
我突然狐疑地吸了几口气。我是不是已对防蛀丸的味道产生过敏?我发誓底片上也有防蛀丸的味道。我把它凑近鼻孔,有一股强烈的底片味道,但是除此之外,我可明辨出我最讨厌的防蛀丸的味。不久,我知道了原因。一小片碎布卡在底片中心圆柱上,而这片碎布上有着强烈的防蛀丸味。这卷底片一定有段时间,被那个在车站死亡的男子带在口袋里。是不是他掉在这里的?不太可能,照他的行动来说。
不,是另外一个人,那“医生”。当他拿走那字条时,同时也拿走底片。是他在和那女子纠缠时掉在这儿的。
我找到了线索!我要把底片拿去冲洗,然后采取下一步的行动。
我兴高采烈地离开“磨房”,把钥匙交还詹姆士太太,然后尽快赶到车站。在归途中,我取出那张纸条,重新再研究。突然,那些数字显出了新的意义。假设它们是日期?17122。一九二二年一月十七日。一定是!我以前那种想法实在笨透了。但若是如此的话,我必须找出吉尔摩登堡在那里,因为今天已经是十四号了。只剩下三天,够短的了——尤其是无从找起,更叫人绝望!
要想在今天拿底片去冲洗已经太晚了。我必须赶回家,以免赶不上吃饭时间。我突然想到有一种简单的方法,可以证明我的结论是否正确。我问佛莱明先生,死去的那男子遗物中有没有照相机。我知道他对这个案子和有兴趣,对所有细节了如指掌。
出乎意料地,我失望了,他回答说并没有照相机。我一直小心地提示他有关卡统的一切,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