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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嬗变
的’这个特征塞到办案人员怀里。因为如果没有这个特征,我们就无法把嫌疑对象锁定在一定的范围里;有了这个特征,再结合左撇子的推理,王军就成了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我想说明的一点是:有个人曾经执刀闯进小白楼,来到陈丹的病房,结果被潘秀丽吓跑了,这个人逃跑时把右门向外推,这是左撇子才能做到的,所以我相信他就是王军。可另外一个问题就来了,潘秀丽说,他拿着一把刀,在陈丹的病床前站了整整30秒——小郭当时也注意到了这个疑点——外面有随时可能进来的护工,而他居然在这个房间里整整站了30秒,却没有任何作为,那么他的目的是什么?”呼延云轻轻地摇着头,“我想了很久,突然得出一个很可笑的答案:他根本就没有目的。”“他根本就没有目的?”蕾蓉重复了一遍他的话,困惑不解:“什么意思?”“意思是说,王军很可能是被一通以医生名义打来的电话,比如说陈丹在医院里想见他之类的话骗去的。陈丹被割去乳房,引起警方对莱特小镇的关注,咱们夜探小镇,他因为袭警,还被抓进市局,他也确实想了解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戴上墨镜、带上刀就去了。这些都是最基本的隐蔽和防身手段,足以证明他并没有太当回事。”呼延云说,“结果一进病房,他就傻了,昏睡中的陈丹,根本不可能想见他,他本能地意识到有人想陷害他,于是拔刀在手,结果被潘秀丽误以为他要杀人。”“在想明白了这一点之后,我开始重新审视整个案件,发现越来越多的疑点。”呼延云紧蹙眉头说,“比如,莱特小镇是王军杀害芬妮的地方,他为什么要在这里残害陈丹,并打电话引起警方的注意,这不是引火烧身吗?再比如,在陈丹被割乳的现场发现的那根大腿骨,后来被证明是芬妮的。凶手如果是想吓唬陈丹,用其他动物的骨头就行了,也方便得多,为什么偏偏要从芬妮的碎尸中拿来大腿骨放在现场呢?这一切一切,都有某种‘刻意’的气氛。对,就是这两个字——刻意!”“直到我阅读‘通汇河北岸无名女尸分尸案’的卷宗,才找到答案,卷宗上记录着:在发现芬妮碎尸的那个土丘上,发现了三趟足迹,其中,第一趟和第二趟是同一个人的,第三趟的步态特征和前两趟虽然相仿,但出现了擦挑痕,这是小脚穿大鞋的表现。思缈,是不是这样?”

    刘思缈点了点头。“可贵的是,思缈在附于卷宗后面的纸上写下了自己的怀疑:第一趟足迹是寻找埋尸位置时留下的,第二趟足迹是实施埋尸行为时留下的,那凶手为什么还要走第三趟?他应该从此远离埋尸地点,避免嫌疑才对啊!”说到这里,呼延云一声长叹,“思缈啊思缈,你都已经想到这个份儿上了,为什么就不能再想一步,答案就在眼前:第三趟足迹当然是某个人从装碎尸的袋子里拿走芬妮的大腿、并放下火柴盒时留下的啊……”“啊?”刘思缈惊讶地瞪圆了眼睛,“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我先问你个问题。”呼延云说,“他为什么每次作案,都要放下一个火柴盒?”这个问题,林香茗替刘思缈回答了:“1号凶嫌属于有组织力罪犯,放下火柴盒,通过火柴盒里每根火柴的燃烧程度,来提示警方:他还要继续杀人!”“香茗,你只说对了一半。”呼延云说,“他放下火柴盒,还有一个重要的目的,那就是让我们把每一起案子都‘串连’起来,以为这些案子都是同一个人做的,是一起系列杀人案。把芬妮的大腿骨放在陈丹被割乳的现场,也是这个目的。后来警方发现装有芬妮的碎尸的袋子,不是马上就和陈丹割乳的案子并案了吗?当我们在作为‘临时居所’的20号别墅,发现电锯上有芬妮的骨屑,不是想当然地就认为陈丹的案子也破获了吗?”林香茗说:“那么,你的结论是?”呼延云慢慢地说:“土丘上的那个擦挑痕,虽然很微小,却让我看到了另外一个身影。我隐隐约约感觉到:真正的1号凶嫌并不是王军——更精确地说,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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