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案,指控毕尔曼性侵扰。何况,她该怎么说呢?毕尔曼摸她的胸部?任何一个警员都会看看她,然后认定以她那么小的胸部,这种事实在不可能发生。就算真的发生了,她也应该因为有人看得起她而感到自豪。至于替他口交的部分——诚如他所提出的警告,他们俩得对质,而以她的经验看来,其他人的话总是比她的有分量。所以不能找警察。
她离开毕尔曼的办公室后,回家冲了个澡,吃了两个乳酪酸黄瓜三明治,然后坐到客厅那张破旧又凹凸不平的沙发上细细思索。
一般人可能会认为她当时没有反应就是她自己的错——说不定这也再次显示她太不正常,以至于连被强暴也无法引发适当的情绪反应。
她的交友圈不大,也没有任何住在郊区、受到保护的中产阶级友人。但在莎兰德满十八岁时,她所认识的女孩当中没有一个不曾被强迫进行某种性行为。这些性侵扰多半来自稍微年长的男友,他们会用某种程度的蛮力让自己得逞。据莎兰德所知,这些事故导致的结局只有哭泣与暴怒,从未牵扯上警方的笔录。
在她的世界里,这是世事的自然法则。身为女孩的她是合法的猎物,尤其她又穿着破旧的黑皮夹克,眉毛上穿洞,身上刺青,而且毫无社会地位。
发牢骚埋怨也没用。
但话说回来,毕尔曼律师也不能不受点教训。莎兰德从未忘记过任何不公之事,而以她的个性是绝不会原谅的。
但她的法律地位很麻烦。她打从有记忆以来,就被视为顽劣且具有无来由的暴力倾向。她档案簿中的第一篇报告来自小学学校护士的记录。莎兰德因为殴打同学,还推他去撞外套挂钩害他流血,而被送回家去。现在想起那个被害者她还觉得气恼——一个名叫戴维·古斯塔夫森的小胖子,老爱捉弄她,拿东西丢她,长大想必也是个霸王。那时候她不知道什么叫“骚扰”,但当她第二天回到学校,男孩便威胁要报复。于是她猛然向他挥出右拳,且因手中握着高尔夫球力道更猛——结果他流了更多血,而她的档案簿也多记上一笔。
学校里社交互动的规则总是令她感到迷惑。她只管自己的事,从不干涉周遭任何人做什么。可是偏偏就有人不肯放过她。
上中学之后,她有几次因为和同学打架被送回家。她班上比她壮得多的男孩很快就记取教训,知道和那个瘦巴巴的女孩打架恐怕占不到便宜:和班上其他女孩不同的是,她从不退缩,也会毫不犹豫地用拳头或任何手边可取得的武器保护自己。她随时随地都是一副宁可被打死也不受任何委屈的样子。
而且她有仇必报:
有一回,莎兰德和一个高大、强壮许多的男孩打了起来,体型上她完全吃亏。起初男孩只是好玩地将她推倒在地几次,后来见她企图反击便打她耳光,但一点效果也没有。尽管他壮得多,这个蠢女孩仍不断攻击他,过了一会儿连他的同学也开始意识到不能让他们俩再打下去了。很明显地,她根本无力对抗,因此下场惨不忍睹。最后男孩一拳打中她的脸,她嘴唇裂开、眼冒金星。他们就把她丢在体育馆后面的地上、她在家休息两天,第三天早上她拿了一支球棒,一见到殴打她的男孩便朝他的耳朵挥击。结果她被叫到校长室,校长决定以伤害罪向警方报案,后来还展开特殊的社会福利调查。
她的同学觉得她疯了,便将她当疯子对待,老师们对她也几乎不感到同情。她一直不多话,在老师眼中她成了一个从不举手发问、老师提问时也经常不回答的学生。谁也不知道她是不知道答案,或有其他原因,总之是反映在成绩上了。她无疑是有问题,但尽管老师们开会时经常讨论到她,却是谁也不想为这个顽劣的女孩负责。于是到头来老师们便对她视而不见,让她阴沉静默地坐在一旁。
她转到另一所中学时,连一个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