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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夕阳已远,只剩一点取暖的火堆。

    萧瑟的山谷,远处传来不知名的兽吼。

    荆轲一手杵着下巴,一手翻烤着火堆上的肉块。

    角一言不发,呆呆看着时大时小的火焰。

    角的断臂创口已经被烫红的铁剑炙焦,不再失血,已无大碍。

    被敌人斩断一只手,还被敌人所救,他实在想不出该说什么。

    至于被太子丹毫无情义地遗弃,反而只是无关痛痒的小事。太子丹本就是这种人,角早就一清二楚。角为太子丹暗杀过多少昨是今非的政敌盟友,怎会不清楚他的狼心狗肺?

    肉很香。

    对耗竭体力的人来说,那气味简直挑逗得要人命。

    “你在烤什么?”角开口的第一句话。

    “你的手。反正没用了嘛。”荆轲打了个呵欠。

    “也是。”角点点头,伸手撕了一大块就咬。

    既是自己的手,就不需要客气。

    “……”荆轲傻眼。

    其实是只獐子,趁着角昏迷的时候,荆轲剥了皮,去了脚,剩下光秃秃的一块肉。

    两人并没有静默太久。

    他们之间并非陌生人。两柄剑已经用最激烈的方式交谈了好几百回。

    “你说,我的剑缺了什么?”角的语气僵硬。

    从两人交战的一开始,角就不认为自己的实力逊于荆轲,但偏偏就是无法将荆轲击倒,甚至在有了断自己的觉悟后,还是只能伤到荆轲皮毛。

    或许,真的就像荆轲所说的,两人的剑有根本上的不同。

    “你的剑,并不在乎主人的生命。”荆轲。

    角同意。但那又如何?

    就是不畏死亡,角才登上剑的极致,剑上栖息着战无不胜的鬼。

    “我的剑,却很畏惧失去执他的主人。说穿了我是个胆小鬼,比谁都要怕死。”荆轲说,也撕下一大片獐肉。

    角没反应,显然不能明白。

    “剑客,不该怕死。”角愤怒不已。

    视死如归的自己,竟输给这种家伙。

    “你说的是杀手,不是剑客。每一个剑客都该为自己的剑而死,我同意。非常同意。但在那一刻之前,剑客无论如何都要活下去,这就是所谓为剑而生。表面上活下去的模样或许落魄褴褛,或许苟延残喘,但有了拼了命都要活下去的理由,姿态都是光明正大,充满朝气。”荆轲轻松自在地说,炎枫剑就靠在自己的脚边。

    “所以,你并不认同,自己可以死在我的剑下。”角的怒火未消。

    突然,角发觉今天的自己非常多话。

    “那不是我为剑而生的理由,自然不能因此丧命。”荆轲大口嚼肉:”活着,就有理想。死了,就什么也没了。”

    找不到酒,这肉有点无味。

    “别尽说莫名其妙的东西。老是念着剑经的家伙,死在我剑下的可多着。”角。

    荆轲只是微笑,不再说话。

    不明白的人一辈子都不会明白。

    除非见识到了,很了不起的东西。

    “听过豫让?”荆轲。

    “……”角。

    “豫让是春秋晋国人,当时晋国有六大家族争夺政权,豫让曾经在范氏、中行氏手下工作,并没有受到重视;后来投靠智伯,智伯非常倚重他。赵襄子与智伯之间有极深的仇怨,赵襄子联合韩、魏二家,消灭智伯,并将他的头骨拿来当酒杯。豫让认为,士为知己者死,于是下定决心为智伯复仇。”荆轲。

    “那又何必,简直愚不可及。”角不以为然。

    就算没有发生今天之事,如果有一天太子丹被他人暗杀,他也无法兴起报仇之念。用钱收买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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