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往事皆可埋葬。
但人不行。
最后他们还是把多年前的案子查了出来,詹姆斯被送回了维吉尼亚州。
这张椅子充满了罪恶的气息,他闻得到。
「詹姆斯?多纳特,你可知罪?」
行刑官冷漠地看着那名叫詹姆斯的男人。
「……」詹姆斯想点点头,但全身僵硬,什么反应也没有。
他该死,他真的很该死。罪有应得。
四年前一个寒冷的冬天,詹姆斯在维吉尼亚州漫无目的地流浪,一对好心的夫妇收留又饿又冷的他过夜,还给了一张厚厚的毛毯。
詹姆斯回报这对好心人的方式就是到厨房拿了一把刀,走到卧房割断他们的喉咙,然后把床头边的保险箱撬开。
那不是一场精心策划的犯罪,现场留下了一大堆指纹跟血脚印,詹姆斯每次一回想起他一边哭着说抱歉、一边割开那男人的喉咙,就觉得自己虚伪得想吐。
他知道自己随时都可以停下来的,但他没有。
詹姆斯甚至为了好久都没发泄出来的性欲,在还在抽搐的男人尸体旁强暴了崩溃的女人,然后再边哭边说我没有选择地切开了女人的喉咙。
他是人渣。
人渣是没有资格拥有好运的。
几个月前,詹姆斯流浪到纽约,在巷子里抢劫了一个喝醉酒的路人。
「借点钱。」詹姆斯简洁扼要地说,还乱装爱尔兰腔。
「嗝。」那男人打了一个让他羡慕不已的酒嗝。
谁没事想杀人?詹姆斯发誓只是想吓吓那男人、弄点酒钱,根本没有要杀他的意思,但那男人却用奇怪的姿势将背迎向詹姆斯手中的刀子。
刀子进去了,男人不再动了。
詹姆斯可以感觉到心脏被刺破时的奇异触感。
杀人这种事即使做了两次,还是没办法习惯,他吓坏了,丢下趴在垃圾堆里的男人拔腿就跑。
等到詹姆斯跑了三条街回过神,才开始后悔为什么既然杀了人、却忘了搜搜那男人身上的钱包。那才是他原本的目的不是吗?没拿钱就闪人,搞得詹姆斯连买一场暂时忘记杀人的大醉都办不到。
更可恨的是,詹姆斯甚至忘了将刀子拔出来!
人生就是这样,那个男人成了神迹,詹姆斯被逮住。
一个案子追一个案子,原本詹姆斯以为竟然可以因为忘了抢钱幸运逃过一死,却还是被四年前的自己亲自送上了死刑台。
算了算了,这样也好,他自我放弃地这么想。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詹姆斯真厌倦了流浪的日子。
在餐厅后面的垃圾桶里找东西吃,每天在超市外徘徊等待过期的食物给扔出来,在公园树下静静等待陌生人将仅剩最后一口热狗的面包留在长椅上。犯酒瘾的时候,就像那天晚上一样找个醉死的倒霉鬼搜刮一下,甚至得抢劫看起来有钱喝醉的其他流浪汉……
若非美国是一个富裕的国家,这种人渣早饿死了。
没有尊严的卑贱人生,早点死去就是早点解脱。
「有人说,自由女神像、口香糖、电椅是美国的三大象征。詹姆斯先生,你很幸运地躲过了现在已经不流行的电椅,我们现在处死像你这种畜生,用的是毒针。」行刑官冷酷地捏着他的脸。
詹姆斯眼神呆滞地看着他。
真不晓得,领国家薪水的行刑宫干嘛羞辱一个快死的人?
一旁的牧师也假装没看见没听见。
是了是了,这不就是詹姆斯人生的写照吗?他总是被瞧不起,有记忆以来从没有人给他真正的重视……除了那晚收留詹姆斯的好心夫妇。
该死,快点把毒针插进我的动脉